瓦斯桶无处放 内政部助设专区

【新唐人2012年9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24日电)民进党籍立委林佳龙今天说,法规规定瓦斯行不能储放超过6桶瓦斯,业者屡遭罚。内政部说,会辅导地方政府协调、设立专区

林佳龙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目前法规规定一般瓦斯营业场所储放液化石油气总量不能超过128公斤,相当于瓦斯行不能储存超过6桶瓦斯;装载瓦斯桶的车辆停在市区,也常被消防局开单。政府近一年来强力执法,业者苦不堪言。

林佳龙说,业者很愿意配合“瓦斯不落地”政策,但政府也要为瓦斯业者解决困境,否则业者将在9月28日上街游行。

中华民国液化气体燃料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吴剑勋说,希望政府主管机关要让他们有放瓦斯桶及停放气瓶车、分装的专区,在配套措施出来前,希望政府体谅业者辛苦,暂缓严格取缔气瓶车送货时停放的时间限制。

内政部营建署都市计划组副组长廖耀东说,在住宅、商业区设瓦斯行会受限制,因此过渡时期有气瓶车出现;营建署会协助辅导地方政府启动都市计划变更、非都市土地变更,让业者有停靠气瓶车、存放、转运液化石油气的地方。

内政部消防署专门委员张裕忠说,128公斤的标准已经比世界各国宽松,调整的空间恐怕很小,消防署未来会协助规划专区;至于停放瓦斯车辆的问题,并非暂停在路边送货就会挨罚,消防署是看业者有没有把瓦斯车当储存场所使用,如果有,就会开单处理,因此要看个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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