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军一案谜团未解 关键案情被隐藏

【新唐人2012年9月20日讯】(新唐人记者常春综合报导)重庆原副市长、公安局长王立军在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经过2轮审理后,虽然择日宣判,但似乎王立军一案并未结束。近日署名季北群的博客文章指出,王立军案仍有三大谜团待解,也有分析认为,王立军虽然被指控犯四宗罪,但是,王所触及的重要案情却被刻意隐瞒。

季北群:王立军案仍有三大谜团待解

近日署名季北群的博客文章质疑,从当局指控王立军犯四宗罪的审理可以看到,围绕在王立军案尚有三大谜团待解。

对谁使用了技术侦察措施?

检察院指控,王立军先后对多人使用技术侦察措施。那么,王立军到底对谁使用了“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呢?

之前有传闻称,王立军是个监听狂,连薄熙来、连中央的人他都监听,监听从重庆给外面联系的,所有他感兴趣的通话。

香港《亚洲周刊》报导说,薄熙来下台,背后涉及王立军监听中央领导人行踪和谈话,王立军甚至和中央警卫局攀上关系,使重庆对中南海领导行踪和私密了若指掌,而薄熙来虽知悉王立军任意扩大监听范围,却未加以阻止。此举令中共中央震怒。

此前有港媒揭秘称,2012年末,中纪委秘密约谈了王立军。中纪委调查人员要求王立军交出与薄熙来的全部谈话记录和会议记录,王立军当场答应。

然而,薄熙来在中纪委的“内线”立即向薄熙来通报了王立军想“叛变”的消息。薄熙来抢先一步把王立军调离。并更进一步清理王立军周围的人,逮捕十几个人,其中包括每天跟随王立军的司机,以便收集不利于王立军的证据。

虽然,这些只是坊间传言,但是,真实情况是否和传言接近或者相去甚远,还是有其他不为人知的隐情?由于上述罪名是不公开审理,因此尚不得而知。但中共显然需要给出更多的材料,来还原事件真相,消除外界的猜疑。

揭发了谁的重大违法线索?

官方所发通告说,检察官和辩护律师都陈述了类似的轻判理由, “揭发了他人重大违法犯罪线索”,为有关案件的查办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官方并没有明确王立军揭发的“他人”是指谁,是仅指之前已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的、薄熙来的妻子谷开来,还是包括仍被以严重的违纪正在调查的薄熙来呢?抑或是二者兼有?

一些政情分析人士说,提及“他人”的犯罪似乎暗示,薄熙来本人将在稍后面临审判。如若是真,那么将意味着薄熙来的命运将走向一个堪忧的境地,毕竟在这篇通告中,已经将“他人”的行为定性为“重大 违法犯罪”,已经不在党内处理的范畴之内。

在“十八大前中共会否加速处置薄王”?在谷案中,舆论纷纷将矛头指向了“薄熙来是否参与其中”,在中共一系列的切割做法也未曾让各种猜测得以平息。

而在即将开庭审理的王立军案中,薄熙来与之彻底撇清干系的可能性很小。巴黎政治学院教授、法国外交部亚洲事务顾问弗兰克斯•古德门特 (Francois Godement)对媒体说。“这不意味着他们不会清除他。但是我猜测,他们永远不会在法庭上指控他。即使几个小时的审判都太敏感和太有风险。”

受贿来源详细信息为何不公布?

法庭透露,王立军受贿305万人民币,那么,王立军究竟收受了谁的这300万元财物?什么时候收受的?一次性收受还是分批次收受?受贿人员是否已另案处理……

而这些,在官方所发的通告中并未透露只言半语,显然需要中共更为详致的披露,因为这些没有理由用“涉及国家机密”这块遮羞布来遮羞。

庭审王立军四宗罪 关键罪被掩盖

对于王立军一案,成都市检察院指控:王立军身为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明知谷开来有故意杀人重大嫌疑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 其行为已触犯徇私枉法罪;作为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叛逃外国驻华领馆,其行为已触犯叛逃罪;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未经批准或者伪造批准手 续,先后对多人使用技术侦察措施,其行为已触犯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5万余元(约合48.3万美元),其行 为已触犯受贿罪。

根据官方说法,王立军对被指控四个罪名的基本事实和罪名“没有提出异议”.

稍早前,有北京消息人士相继向《新唐人》爆料,谷开来涉嫌“活摘器官”,是“出口尸体买卖”的主要执行者和联络人。而海伍德可能因为知道太多内幕,而遭到杀人灭口。

时事评论员任百鸣表示,王立军案件的真正的关键点,就是谷开来、薄熙来直接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以及利用尸体加工厂、贩卖尸体与人体标本大发横财。

任百鸣说,“活摘器官”才是真正的导火索,这样的空前罪恶一旦被揭露出来,会形成对中共政权的强大的冲击力,这都是中共无法预计与控制的,所以官方是最担心这方面的事情,所以他就加以掩盖。

林子旭也认为,谷开来的案子可以被中共刻意切割成简单的刑事杀人案件,但是王立军案从头到尾都充满了诡异,其每一个环节的曝光似乎都具备了冲垮中共的震撼力。他说:“王立军的案件背后隐藏着天大的足以置中共于死地的秘密。”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