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赛萌:陈平福——中国当代的普罗米修士

【新唐人2012年9月8日讯】在希腊神话中,有一个叫普罗米修士的神,他与智慧女神雅典娜共同创造了人类,并教会了人类很多知识。彼时,天地的统治者宙斯禁止人类用火。普罗米修士看到人类由于没有火而生活困苦,就从奥林匹斯偷取了圣火,传给了人类,从此便有了烟火人间。

普罗米修士盗取火种的举动触怒暴君宙斯。宙斯将他锁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每天派一只鹰去啄他的肝,又让他的肝每天重新长上,使他日日承受被恶鹰啄食肝脏的痛苦。尽管恶毒残暴的宙斯如此惨无人道地折磨普罗米修士,但普罗米修士自始至终坚毅不屈,直到最后被赫剌克勒斯所解救。

在科技发达的现代人看来,神话毕竟是神话,就算再感人也是虚构的。然而,在当代中国,就在我们身边,真的有一位活着的普罗米修士——甘肃的陈平福老师。

陈平福,现年55岁,原是一家国有企业的教师。后来,该国企破产,陈平福失业。2005年,他因心脏病住院,因为没钱,他只能干巴巴在家等死。后来,还是亲戚朋友凑钱,才救了他一命。为还债,他沿街卖艺,却遭到来自公安、城管、救助站、保安不断的“执法”,兰州救助站的人甚至抓着他的四肢往铁笼囚车里扔,用羞辱的方式剥夺他谋生的权力。

经历人生变故的陈平福并没有因此消沉,反而对社会的认识愈发清醒。于是他开始关注、观察我们所生活的这个国家,并先后在在网易、百度、搜狐、时光网、新浪、天涯等网站注册博客,发表一些讲述自己遭遇和对国家社会进行思考的文章。

然而,正是因为这些文章,陈平福所在地的皋兰县公安局认为陈平福无视国法,在互联网上针对不特定的线民散布攻击党和政府的言论,诋毁、诬蔑国家政权与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应当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2年6月27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皋兰县公安局决定对陈平福进行监视居住。2012年9月4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陈平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经过控辩双方两轮的辩论之后,法院对此案持谨慎态度,并没有当庭宣判。

陈平福一案传出之后,众多民众纷纷奔相走告,不约而同地以各种方式声援陈平福,表示对兰州地方政府的不满。在微博和博客上,呼吁释放陈平福的文章早已是铺天盖地,谴责兰州地方政府和反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的网友们纷纷表态,“保护陈平福,就是保护广大线民的平安和幸福”!

在中国现阶段,“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是一项很大的帽子,一旦扣到某个人的头上都很难甩脱,无论其名气有多大,在国外的关注度有多高,当局说判就判,几乎没有任何商量和讨价的余地。

不过这次陈平福案,似乎跟以往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案件有所不同。此次案件的审判,大陆媒体一改以往在此类案件上噤若寒蝉的表现,财新网率先在第一时间做了报导。之后,甘肃网、凤凰网、网易新闻都做了转载和报导,几大微博运营商也没有就此事进行大规模的删帖,陈平福在各网站的博客至今仍能正常访问,“陈平福”三个字在谷歌搜索引擎中仍不是敏感词。

我想,此次的陈平福案之所会有种种新迹象,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于该案,中央政府并没有参与,而单凭兰州或甘肃地方当局是无法摆平远在北京的网路媒体和微博运营商的。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陈平福一案或许仍有转圜的余地。所以,我真诚地期盼政府高层能够积极介入此案,及时制止兰州地方政府的胡作非为,停止侵害陈平福老师的行径,为中国政府在国民和世界各国面前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

单单就兰州公诉机关罗列的陈平福的“罪证”来看,是根本不足以为陈平福定罪的。姑且不论《宪法》明确规定的“言论自由”,就从现实角度来看,陈平福的文章也属“温和型”,并没有公然地煽动暴力或革命,或许在某及个别地方有“过火”的地方,但那也是作者在文章中的情绪宣泄,其主观上并有没有煽动的动机。在陈平福的文章和微博中,除了少量的语句在宣泄自己的某种不满情绪外,绝大部分内容是讲述自己的遭遇表达自己对民主自由生活的向往。

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还特地去他的微博上看了一下,随手摘录了几条,请读者自己判断这些微博是否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嫌疑。

“我的道路艰难啊,我陈平福在兰州街头演奏小提琴,被政府救助站铁笼囚车抓捕,我在自己的祖国谋生,在生死线上挣扎,被人民公仆欺负,这是什么世道!”

“网路时代是真相曝光的时代,让假大空无处遁逃!没有网路自由,没有资讯畅通,我们就只能做井底之蛙,像猪一样“幸福”!语言是带有能量的,它能抨击罪恶、能使沉睡的人醒悟、能表达我们遭受的屈辱、不公以及我们的一贯立场:诚实无伪,敢想敢说,忠于神的律法,抵制“人”的恶法,坚守道德良知!“

“思想自由,言论自由,才有好的资讯内容贡献给人类社会。可是专制者不是这样想的,他要控制一切,包括控制人的思想,不想让人们知道的太多,只想让人们做愚昧的井底之蛙,做幸福的猪!专制思维摧残人性,专制者本身就丧失了人性,只想着霸道蛮横,只想终身为王,嗜权如命,视人民为草芥蝼蚁!”

“我们这个时代不需要复杂的逻辑推理和理论分析,只需要大家说真话,只需要新闻自由,只需要言论不受钳制,能够自由表达!我只想活得不要太累,不要过于艰难,只想少一些忧愁,多一份安心,就这么简单!”

思维正常的人都能看出,能写出上述微博的人绝无可能是什么大奸大恶、十恶不赦的暴力分子或阴谋家,相反,他是一个遭遇悲惨、心怀理想的优秀公民。相比于那些只知道约架、站队的公知和名流,陈平福的微博显得有些冷清和不合时宜,但这真的不能成为兰州地方当局审判他的罪证啊!

面对舆论滔天的民意,如果兰州地方政府对对此置若罔闻,执意要将陈平福投进监狱,那其结果只能是树立了又一个屹立不倒的民间道义英雄,为这个本就不稳定的政权又增添又一根压垮骆驼的稻草。

1949年后,民间涌现了一大批道义英雄,他们用自己的生命和自由构筑了民间社会的道义优势。林昭、遇罗克、张志新、李九莲、钟海源……还有那些仍在监狱里仰望北斗的那些思想者,他们正是我们民族的脊梁,他们的存在昭示着自由的可贵和中国的希望。

如今,在道义上,政府已经完全处于劣势,倘若兰州当局再对陈平福施以重刑,那么只能是使政府在道义上处于更不利的位置。

退一万步来说,哪怕站在政府的角度来看,对陈平福处以重刑固然可以达到杀鸡吓猴的作用,甚至在段时间内起到遏制不同意见的维稳作用。不过,那些只是看得见的表面短期“效益”。倘若政府对于陈平福这样社会最底层的民众都施以重刑,那么让其他跟陈平福有着类似价值取向和政治主张的广大民众作何感想,会不感到愤怒、悲哀甚至绝望吗?

或许,许多人因此而惧怕权力,从此噤若寒蝉,不敢在政治说三道四。但是,如此一来,仇恨和不满的种子就已经深深地种下,倘若日后一有风吹草动,那些心怀仇恨和不满地人不会群起而动,把整个国家和民族彻底地推向不归路么?因此,兰州地方政府对陈平福的这种做法,其唯一的后果便是,撕裂当下社会本来就不稳固的统治结构,消耗官民之间原本就所剩无尽的共识,击碎改良派对政府最后的一丝希望。

这样做,只能是扼杀民间温和的不同意见,而培育民间的暴力反对派。我相信,每一个中国人都不会忘记杨佳以及他留给这个世界的故事。有人称杨佳是疯狂的杀人犯,有人奉他为正义凛然的侠客。不管怎么样,杨佳以及倒在血泊里的那六名员警,他们都是这个时代的殉葬品,他们的悲剧命运原本可以避免——倘若在杨佳想有关部门反应问题的时候能够得到正确及时的回馈。

倘若连陈平福这样温和的反对意见都难以容忍,甚至要动用国家机器欲除之而后快。那么,兰州当局的这种做法只能是在为渊驱鱼为丛驱雀,把本来可以争取和团结的力量彻彻底底地推到自己的对立面。

如果说普罗米修士盗取圣火是为了造福人类,那么陈平福宣传民主则是为了警醒国人。普罗米修士尽管要忍受数千年的痛苦,但是暴君宙斯却永远被钉死在耻辱柱上。行文至此,我耳畔不由得再次想起了温家宝总理在美国接受采访时说的那句话——风雨无阻,至死方休。是的,就算天再黑,我们依旧会继续前行,我们早已不再畏惧黑夜。因为,从普罗米修士那里传承来的火种已渐成燎燃之势!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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