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达漏税 罚13亿降至4.6亿

【新唐人2012年9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7日电)博达科技公司前董事长叶素菲掏空公司资产案涉及逃漏营业税部分,因法规修正,国税局开罚金额从新台币13亿元一路降至4.6亿元。国税局今天表示,博达仍可上诉。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博达科技公司在90年6月至93年4月间,以不实进项凭证申报扣抵销项税额,总计虚报进项税额1亿8736万余元。95年6月按“税务违章案件裁罚金额或倍数参考表”,对博达处7倍罚锾(13亿元)。

北区国税局表示,在博达申请复查、提起诉愿及行政诉讼期间,违章罚锾裁罚倍数分别于96年和100年两次修正。

北区国税局表示,只要属未确定案件,就要依新修正的裁罚基准裁罚,博达案的罚锾倍数因此从7倍降至5倍、再降至2.5倍 (4.6亿元)。由于博达仍可上诉,4.6亿元还不是确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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