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法修正 经部:考量4方向

【新唐人2012年8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20日电)经济部今天表示,电业自由化除讨论是否再开放民间设电厂外,还包括是否开放输配电等;因涉及电业法修正,将考量电力稳定供应、竞争市场门槛、大众接受度及电价稳定等方向。

经济部长施颜祥下午受访时透露,正在评估是否开放第5阶段民间设立发电厂,不过他也坦言,还须考量开放的时间点、开放燃煤或燃气发电厂以及未来备用容量率多寡等因素。

至于考虑再开放民间设立电厂的原因,施颜祥指出,根据现行能源政策,核一厂1、2号机组将相继于民国107年、108年除役,他忧心过几年后北部供电会出现不稳定的情况。

另外,在台电民营化部分,施颜祥表示,与电业自由化、电业法修正都相关,电业法若不修正,台电很难民营化。

他说,台电经营型态为综合电业,包括经营生产和输配电,根据电业法规定,现行并不开放民间经营。

施颜祥指出,电业法规定,台湾地区目前综合电业从生产、输配电到卖电仅一个系统,电业法需先进行修法,民间电厂才能直接卖电给客户;他并证实,这部分也已列入评估是否要开放。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