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慎坤:洋人为何也想在中国当城管?

【新唐人2012年7月20日讯】7月14日下午,在合肥市北二环,来自中非的普林斯用不太熟练的中文规劝一个违章停车的司机。司机愣了一下,随后很配合地将车开走了。这是普林斯做“洋城管”的第一天。当天,他和来自阿富汗的贾瓦德、南非的秦波一起受聘为庐阳区杏花村街道的城市管理志愿者,与城管一起上街执法。

从新闻图片中,发现这些“洋城管”的着装和正规的城管人员并无区别,不明真相的人会误认为这些洋人就是正规的城管,不是所谓的志愿者。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很多人津津乐道,把“洋城管”比作“白求恩”,杏花村街道负责人更是表示,让外国友人担任城市管理志愿者,是因为他们有很强烈的意愿,愿意来体验城管工作,同时也希望外国朋友能和市民一起为合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而努力。

洋人为何也想当中国的城管?城管设立的初衷是管理街道市容,维护城市形象,但是城管的暴力执法很快让这个机构背上了污名。世界上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城管都是相当罕见的,为什么中国满大街都布满了城管?难道真如成龙所说“中国人就是要人管”,再说中国的老祖宗也没有留下“城管”的遗训。

城管在中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1997年,国务院根据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第16条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相关规定,决定成立一个“综合执法部门”,集中执行各个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从那时起,全国先后有100多个城市成立了城管执法机构,例如北京城管拥有14项职能,300多项执法权。

专门对付流动摊贩的城管并非1997年后才有,上世纪80年代初,少数城市就设立了城管队,主要任务就是在街头扫荡无证摆摊的人,掀摊撵人或者没收秤筐抢夺物品。城管发展到今天,隔三差五就有搅动舆论沸沸扬扬的事件发生。

南方一家报刊曾发过一篇文章,主要是说青少年如何看城管。“有一所学校开班会谈理想,其中一位十一二岁的小女孩说,她的理想是好好学习,长大了去当城管。为什么要当城管呢?因为如果遇到妈妈摆菜摊,可以‘慢慢追,慢慢撵’。”

“孩子们都哄笑起来,甚至发出鄙视的吼叫。”为什么一个小女孩的理想,不是去当什么科学家?不是去当神八、神九?或者去考什么北电、中戏之类的?

因为那女孩的妈妈,在之前卖菜时,因为躲避追赶,一头撞在电线杆上受了伤。可能受此刺激,女孩子才有了这样的理想。到底是怎样可怕的追赶,才会把一位妇女吓得撞上电线杆?城管追赶摊贩抢夺物品时总是那样亢奋,那样冷血那样没有人性!

1935年,纽约一名老妇人因偷面包被审。她流着泪水乞求法官原谅,说只是需要面包去喂养嗷嗷待哺的孙子。法官依然判她有罪,不过可选择10美元罚款或10天拘役。这时,时任纽约市长的拉瓜迪亚站起来,脱下帽子,放进5美元,对其他人说:“请各位另交50美分罚款,为我们的冷漠付费,也为我们生活在一个老祖母要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而受罚。”

旅居美国的学者薛涌去年曾写过一篇赞美贩摊的文章,文章说:7·23温州动车追尾事故后,在微博中读到温州诗人池凌云女士的一段记录:

“刚才,来自湖北的余女士在世纪广场接受钱江频道采访。余女士是湖北人,一直在世纪广场卖小玩具、矿泉水等,但今晚余女士的孔明灯全部免费赠送,她在接受采访时哽咽着说:我只是普通人,我只想表达对死难者的同情,他们(死难者)太可怜了。”

“这些普通人就是我们爱这片土地的理由!余女士不肯说自己的名字,在我追问下,才说自己姓余,‘多余的余’,她说,白天在世纪广场做买卖,也要被城管赶。我忍住泪水,要她把孔明灯卖给我,让我也表表心意,她执意不肯,把我的钱扔还给我。”

如果在这么大的悲剧中要寻找什么民族精神的话,这小贩身上所体现的,难道不正是我们的民族精神吗?

小贩在我们的生活中无所不在。在一些地方政府眼中,他们构成了社会秩序的问题。小贩被城管驱赶、殴打司空见惯,城市中崛起的中产阶层对这一阶层也充满了偏见:乡下人,素质低,影响治安……在我们这个骄傲的“崛起大国”中,很少人愿意以小贩作为民族或国家的象征。

文章来源:《博客中国》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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