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贪 陈(冲):依机制一步步做

【新唐人2012年7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7日电)行政院长陈(冲)今天说,贪渎行为对社会影响非常重大,政府现有国家廉政建设行动方案等机制,只要一步步照着做,可让每个单位建立完整机制,即时发现或防止贪渎行为发生。

法务部廉政署上午举行廉政座谈会,陈(冲)致词表示,前两天行政院召开廉政会报,他注意到不管是联合国、国际透明组织、国际商会等单位,对贪渎的定义是完全一样,“为了个人的利益,滥用了被托付的权力”,看到这个定义就想起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贪渎的案子。

他说,国际上为什么对“贪渎”有共通定义,其实有它的道理,因为贪渎行为有4个很严重后果,一是扭曲市场,因为贪渎行为抹杀市场机制;二是扼杀经济,如果不需要贿赂,厂商可有多余资金投资,促进经济成长;三是危害民主制度;四是违背法制。

因此,陈(冲)表示,贪渎行为对社会来说,影响非常重大。

他指出,觉得愧疚的是,面对民众信赖与总统托付,林益世犯下这样贪渎行为,正在司法侦办中;今天这样场合的目的,是希望所有首长都能了解目前存在的机制。

陈(冲)表示,7月8日是国家廉政建设行动方案3周年,这个行动方案做了一些修改,法务部上周已完成部内手续,准备要提报行政院。这个方案涵盖9大策略和8大精进行为,若依这个方案一步步做,每个单位都可建立很完整机制,即时发现或防止贪渎行为发生,事后也可即时做法律程序。

此外,他说,目前已存在的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如果首长都能按照这个去做,可以避免很多困扰;有时利害冲突的单位或个人,跟政府单位往来时,如果即时完成相关登记,部会幕僚就会提醒这是有利害冲突,就可避免问题发生。

谈到游说法,陈(冲)说,在执行方面是比较弱的,甚至有很多工商团体都不知道有这个法律,这部分希望内政部多加宣导。

他举例,前财政部长刘忆如在任时,曾有几个团体要跟刘忆如谈事情,坚持要请刘忆如吃饭,而刘忆如坚持自己请客,双方有点意见;后来他打电话给相关单位理事长,请教是否有办理游说登记,对方回复没有,那这个就有问题。

陈(冲)表示,如果要谈政策,按照游说法规定应办理适当登记;如果没有登记,那就请刘忆如邀请相关单位到财政部,大家吃个便餐谈一下,这样子完全不会违反游说法,“因为是刘部长要请教你们问题”。

他认为,类似这种事情,如果对游说有了解,就可以避免很多问题的发生。还有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这里面对受赠财物、应酬、请托关说等都有规范,也请大家进一步了解。

陈(冲)引用过去美国总统曾说过的一段话,“人不是天使,所以才需要政府”,相反地,“如果是天使治理人民,也不需要任何内在或外在的控管机制”;简单来说,政府也不是天使,所以一定需要一些内在或外在的控制。

他认为,目前来讲,就需要透过这样一个研讨会,大家再回去审视一下自己单位内部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是不是可以运作很好;如果可以运作很好,这些问题的发生应都可避免,盼透过这样的研讨会达到黄金十年廉能政府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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