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外飞球打伤眼 妇求偿败诉

【新唐人2012年7月4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4日电)一名妇人两年前看棒球赛,一记界外飞球直飞而来打破她的眼镜,且左眼视力矫正后只剩0.05;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决中华职棒大联盟胜诉,不需赔偿;全案可上诉。

法院今天公布判决指出,周姓妇人于民国99年间到新北市立新庄棒球场看球,坐在三垒观众席;不料5局下半,选手一记界外平飞球飞来,击中周妇眼部,造成她眼球凹陷,治疗矫正后视力仍大幅衰退。

周妇愤而向中华职棒提起民事诉讼,求偿医药费、就医交通费、叶黄素营养品、精神抚慰金等,总计新台币541万余元;事故发生后,赵妇丈夫并为此提起过失伤害告诉,但中华职棒获不起诉。

中华职棒表示,为提醒球迷小心飞球,球场不但设有警语,还会广播告知观众;况且事发时,周妇四周的观众都安全闪过飞球,可见是周妇自己不够注意才受害;以美国判决为例,观众应自负被飞球打伤的风险,主办比赛者不必赔偿。

法官审理后认为,联盟已适时以广播、警语提醒观众小心界外球;且球迷有权利选位,若要避免被界外球击中,可选择内野本垒后方、有挡网的位置;或是选视野清晰、临场感佳的位子,可享受接界外球的乐趣,但必然要承受可能遭飞球击中的风险。

法官认为中华职棒未违反民法、消保法,因此判决中华职棒胜诉,不需赔偿周妇;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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