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校长强奸学生无罪调离 网友: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新唐人2012年7月3日讯】 近日,认证为“作家、媒体人”的“罗掌柜A”发微博称,湖南涟源三中副校长被指强奸2名学生,引发学生集体抗议。这条微博引起众多网友关注。涟源市公安局昨日发布声明称,涉事副校长“不涉嫌强奸罪,,但构成猥亵妇女的违法行为。” 涟源市教育局则表示,该副校长将被免职和行政记过,并会调往其他中学。

微博爆料副校长强奸女学生

6月29日,认证为“作家、媒体人”的“罗掌柜A”在新网微博中称:“湖南省涟源三中副校长曾某,因涉嫌强奸该校两名高中女生而被刑拘(其中1名受害女生已怀孕)。传言指事后2名受害者均获得20万元左右的赔偿,不日曾某即被警方释放,6月22日,涟源三中学生全体停课表示抗议”。微博中还配了几张图,图中有多名学生模样的青少年聚集。

29日下午,陆媒《南方都市报》记者致电涟源市公安局杨市派出所求证此事时,员警称没有接到报警,当被问及是否刑拘了曾姓副校长时,员警则称“网上乱说的,完全没有这回事”随后急忙挂断了电话。

但涟源三中的其他几名学生则对该报记者表示知道这件事情,并表示,这件事情在学校已经人尽皆知,连老师在课上都提过,但是随后消防要求学生“闭口”。

对于网上所称“22日,涟源三中学生全体停课表示抗议”的爆料,网友@下一页微博控 的涟源三中高一学生也对记者表示“刚开始只是几个学生在抗议,随后越来越多的学生开始聚集”,该学生称学生抗议从当天上午第二节课后,僵持到11点半左右,直到校方称多会调查事件后,学生才散去。另一学生“酱油仔”针对停课原因这样表示:“就是我们学校一老师强奸一女学生,我们看不惯学校的处理,可以说根本就没处理,所以我们才停课。”

警方称:不涉嫌强奸属猥亵妇女

7月2日,ID“涟源公安”在红网论坛娄底板块发表了帖子《涟源市公安局关于对一帖的回复》,警方称,6月15日当局组织了法制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认为“曾某主观上没有强奸犯意,客观上只实施了对罗某双手、前胸等部位进行抚摸、亲吻的行为,并没有与罗某发生性行为,不涉嫌强奸罪,但构成猥亵妇女的违法行为”。因此对曾某行政拘留十日,“现已执行完毕”。至于网络上称“其中一名受害女生已怀孕”,涟源公安局则以“其内容与事实不符”来回应。

教育局回应事件处理

《南方都市报》记者随后致电涟源市教育局,教育局办公室梁主任称:市教育局经过开会讨论,做出了相关的处理决定:将曾某调离涟源三中,调往当地一初级中学;行政记过处分;免除目前职务。

网友沸腾称: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该消息一出仅短短一小时,就分别已有过千条的转载及评论量,网友们均表示教育局的决定难以接受。

网友@雨清429 叹说:看来后台够硬啊,居然只是掉离?网友@笨笨被围脖 难掩愤怒的表示:调往其他中学?接着祸害?你特么有脸说这是个法制的社会???网友@A_i洋洋 更引用中共“名句”质疑道:这不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吗?

@kellyly-lam 发声谴责:调往其他中学,好让他再去祸害其他学生?这处罚真有意思?猥亵妇女?那是未成年人好不好!而网友@虎年生人1950 只能无奈提醒家长提高警觉:畜生!调往哪个学校?那个学校的女生家长注意了,畜生来了,看好自家孩子!

网友@仨石六 直指教育局称:教育局为副校长着想,换个学校再玩一轮。网友@心情好-好心情Q_Q 反讽大赞教育局考虑周到:牛逼啊,调往其他学校?这就相当于在原学校的名声臭了,怕学生对其防范,换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又可以继续当衣冠禽兽了,教育部为自己人考虑得果然周到啊

网友@天苍夜澜月 的愤怒评论说:滚你妈的~~保姆偷手机判十年,校长猥亵只拘留十日~~日你大爷~!网友@儒略 称:一再的挑战底线,怪不得警察局总是被砸。

网友@张先生家不爱上班的女人 对当局一贯的花样直批道: 纳税人的钱,猥亵纳税人的女儿,然后赔给纳税人!@蕏圆玉润 甚至就呼吁: 独裁无内政,希望美国早日来解放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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