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性侵未遂 男子判6年徒刑

【新唐人2012年6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县28日电)彰化县1名阮姓男子去年12月在1间精品百货行,持镰刀抵住1名杨姓女子颈部欲性侵,杨姓女子挣扎后逃脱,但脸颊被划伤,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判处阮姓男子有期徒刑6年。

彰化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阮姓男子供称去年12月31日前往彰化和美镇1间精品百货行,准备购买女性内裤及丝袜;阮姓男子在停车场厕所看见穿着黑色裤袜的被害人,心生歹念,持镰刀进入女厕,锁上厕所大门。

阮姓男子手拿镰刀抵住被害者颈部,欲性侵杨姓女子,杨姓女子奋力挣扎呼救,两人发生拉扯,混乱中,杨姓女子的右脸颊被镰刀划伤,留下长10多公分的伤口,头皮也有撕裂伤,阮姓男子趁乱逃离现场。

阮姓男子事后在嘉义县朴子市1间民宿遭警方逮捕,阮姓男子向检警供称,是一时性冲动才犯案。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衡量阮姓男子犯后坦承犯行,尚有悔意,今天依强制性交未遂等罪,判处阮姓男子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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