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子怡六宗罪控消息源 美法院已受理

【新唐人2012年6月18日讯】(新唐人记者唐美华综合报导)自从章子怡团队传出起诉位于北美的《博讯网》诽谤罪以来,近日,再传来新的消息,章子怡被禁出境案已经有了新的进展。继入禀控告香港《苹果日报》以后,章子怡的团队再以六宗罪正式起诉位于美国的《博讯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凤凰网》引述香港媒体的报导说,章子怡遭《博讯网》及香港媒体转载文章诽谤事件发生后,其团队已正式对香港媒体提出控诉,6月15日,章子怡在美国的代理律师行Glaser Weil Fink Jacobs Howard Avchen &Shapiro LLP也已经对《博讯网》就六个违法事项提出控诉。

报导说,“六宗罪”包括“诽谤”、“具有误导性质的对私隐权之侵害”、“有意施加悲痛情绪”、“有意干预可预期的经济获益”、“疏忽干预可预期的经济获益”、“违法商业经营行为”。

据章子怡美国律师透露,《博讯网》恶意传播诽谤子怡的文章,并涉嫌恶意牺牲章子怡名誉而为其经营事业获利,这是其团队诉状的一个要点。

章子怡被“禁出境”案回放

上个月,总部设在美国的中文网站《博讯网》发出消息,透露章子怡“被禁出境”、“被调查”等。接着,章子怡在记者会上怒斥这个消息是“谎言”。

女星章子怡早前宣布将采取法律手段向香港及美国有关媒体涉嫌诽谤的报导讨回公道,6月11日,章子怡通过美国律师正式起诉《博讯网》,要求《博讯网》道歉。

6月12日,《博讯网》对章子怡的诉讼作出回应,表示根据美国的法律,要保护消息来源,并拒绝道歉。

报导说,针对博讯网于发表的“不道歉不赔偿”、“信息来自匿名,信息源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及相关案例法的保护”等言论,章子怡美国律师表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及相关案例法,根本不包含该网站所表述的相关含义。据知,诉状寄出后,法院受理,若该网站21天内没有进行回应,法院将强行开庭。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