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诈欺 吴乃仁一审无罪

【新唐人2012年6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3日电)前台湾证券交易所董事长吴乃仁,被控在任内协助前内政部次长颜万进不实核销个人餐饮费遭起诉,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处吴乃仁无罪。

颜万进涉诈欺部分已被判处有期徒刑8月、减为4月确定。

检方起诉书指出,吴乃仁与颜万进为多年朋友及长官部属同事情谊。93年9月9日至95年6月7日间,约定由颜万进先支付自己与他人共同餐叙、消费、购物住宿的消费款项,再将单据交由吴乃仁核销证交所董事长的交际费。

法院审理认为,证交所对业务联系费用并未明定使用范围,董事长为扩展人际关系而有宴请、招待、馈赠等,对于公司日后事务的推行,难谓毫无关联,因此将款项认定为交际费用范围内,合于一般社会常情。

法院认为吴乃仁应是本于公司尊重董事长裁量权,对公司所编列董事长业务联系费的使用采宽松认定,依循证交所的规定及往例核销相关交际费用,因此判处他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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