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蒙购地 男A合伙人钱判刑

【新唐人2012年6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3日电)李姓男子邀5名友人合购外蒙古一块土地投资开发,却将原价90万美元的土地佯称为150万美元,赚取其中差价。台湾高等法院依诈欺取财罪判他10个月、缓刑3年确定。

根据高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57岁李姓男子于民国96年间因从事木材进口生意,结识当时蒙古派驻台湾的副代表,进而前往外蒙古考察当地土地。

李男96年间另带5名友人前往外蒙参观土地后,得知地主愿以90万美元移转土地所有权,但李却向5名友人佯称购地需150万美元。

由于外人不能在外蒙古当地直接持有土地,只能在当地成立法人组织而透过法人间接持有。李男等人议定好每人出资金额后,陆续汇款;一名出资者后来查觉有异,报警处理。李男一审时辩称价差是地主允诺他的佣金,到了二审才坦承犯行,并与被害人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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