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抢500元 男判7年8月

【新唐人2012年5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3日电)33岁赖姓男子头戴丝袜、持折叠刀抢走一名卢姓男子的新台币500元硬币后,遭警方循线逮捕。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认定,依携带凶器侵入住宅强盗罪判他7年8月徒刑。

根据高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有诈欺、侵占前科的赖姓男子去年6月间开车前往新北市淡水区某路边停放后,头戴丝袜、持折叠刀进入61岁卢姓男子的公司兼住家并走上2楼,高喊“要抢劫”。

当时在2楼的卢男见状,怕在2楼煮饭的妻子遭伤害,随赖男下楼后将车上的500元硬币交给他,赖得手后驾车逃逸,卢男的妻子趁隙报案,警方隔日循线逮捕赖男。

赖坦承当天前往卢男的公司,与卢发生争执,但是为处理与他人的票据纠纷,并未持刀、头戴丝袜进入公司,是卢男对他吼叫,两人扭打后,卢从车上取出零钱朝他丢掷;赖后来又改称当时丝袜放在口袋内,与卢扭打才掉出,他顺手捡起丢弃。

法院审理认为,赖男前后供述不一,避重就轻,不采信赖男说词。

高院认为赖男值中壮年,却不思正途营生,持凶器胁迫他人,虽犯罪所得仅500元,但犯后饰词狡辩,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毫无悔意,维持一审认定,依携带凶器侵入住宅强盗罪判他7年8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