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推拿人员退出中医诊所

【新唐人2012年4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26日电)行政院卫生署今天下午宣布,明年起,传统整复推拿人员的执业场所,不得与中医诊所设置在同一地址。现况为同址营业者,得继续执业到今年12月31日止。

卫生署医事处长石崇良表示,中医诊所申请伤科推拿的健保给付,一定要中医师亲自执行推拿;不具医疗人员证照的推拿人员执行推拿,必须请病人自费。

卫生署今天召开“传统整复推拿人员执行业务管理相关事宜”会议,会后公布“传统整复推拿人员执业管理要点”5月1日生效,要点中明定“七不三要”原则,其中最后一项“同址营业”可延至明年1月1日生效,其他均是5月1日生效。

推拿人员执业的“七不三要”原则是:不得从事医疗行为、不得从事医疗广告、不得为易让人误认具有医疗效能之建议或宣传、不得申报全民健康保险医疗费、不得从事药品调剂业务、不得贩卖或意图贩卖而陈列药品与医疗器材、不得以不正当方法招揽客人、所穿着之衣服应与医事人员有所不同、于执行业务时应配戴标示有“传统整复推拿人员”之识别证、执行业务之处所不得与医疗机构同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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