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澳拟议新法案意图禁止嫖娼卖淫

【新唐人2012年4月6日讯】西澳正在拟议新的法案,以图限制甚至禁绝嫖娼卖淫。省长巴内特(Colin Barnett)希望通过新的法律能禁止在郊区设立妓院,但认为在省内全面禁止嫖娼卖淫恐不太可能。

据澳新社消息,政府新的限制嫖娼卖淫提案将规定在居民区进行性交易属违法行为,并要求妓院老板、管理人员及个体性工作者向政府注册。巴内特表示,法案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妓院在西澳郊区不会得到发展。“我希望没有嫖娼卖淫,或许我们都这么希望,但这不是现实。”他说。

新法案能否在议会获得通过,目前仍在两可。工党反对这一法案,而巴内特允许自由党和国家党议员投良心票。目前,自由党议员雅各布斯(Graham Jacobs)和阿贝兹(Peter Abetz)已经表示投反对票,这意味着独立议员乌拉德(Janet Woollard)和卡勒斯(Adele Carles)的赞同票将起决定性作用。

卡勒斯称她将支持新立法,但前提是政府支持她的三点修正——包括把主要责任方定为嫖客而不是妓女;把雇用儿童的妓院老板的惩罚从5年提高到14年徙刑。她还提议政府承诺500万元建立庇护所以帮助不想从事这一行业的女性。这是她从访问瑞典时考察学习到的成功经验。

而乌拉德博士则称她希望看到以下变化:包括限制有照妓院的数量,限制妓院中允许开设的房间数以及限制妓院中在同一时间可以接客的妓女人数。她说:“研究显示卖淫与重大犯罪,贩卖人口、贩毒、洗钱和袭击均有关联。”她希望她提出的保护弱势女性的“日落条款”,即在立法实施5年后妓院从此消失,能被采纳入立法,那么她将投上赞成票。

对于两位的意见,巴内特表示政府会从多方面考虑,并称赞她们作出了“敏感、积极的建议”。同时,巴内特呼吁反对党领袖也允许工党议员在此法案上投良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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