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法庭违宪审查权不容置疑

【新唐人2012年4月6日讯】国总统奥巴马星期一谈到最高法院听审医保法时,说非选举产生的大法官要推翻了民选国会通过的立法,将属于“司法积极主义”,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一些保守派将这些话解读为对司法权威的挑战。联邦上诉法庭下令司法部在周四正午前对它的立场作出解释。于是司法部长霍德尔(Eric Holder)就在周四最后期限前提交了一封信件,信中肯定了政府的立场,强调法庭审查法案是否违宪的权力不容置疑。

关于奥巴马政府是否认为法官有权推翻联邦法律,霍尔德在这封长达三页的信中,向联邦上诉法庭作出了正式的解释,肯定了联邦法庭的确有权决定国会通过的任何法律是否符合宪法:“法庭审查法案合宪性的权力不容置疑,但应当只在适当的情况下实施。”

信中还补充说,司法部不在这一诉讼案和其他任何所知的诉讼案中,也没有叫任何法庭重新考虑或是限制,司法审查合宪性这个确立很久的惯例。

奥巴马周一曾表示,他的医保法是符合宪法的,是经过民选国会的同意才生效的,相信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不会推翻国会通过的立法。如果一个非选举产生的团体撤销一项符合宪法,且已经通过的法律,就属于“司法积极主义”。图卡(相信“非选举产生”的大法官们,不会撤销一项“符合宪法”的法律)

霍尔德说,奥巴马这些话是“妥当的”,并说尽管法庭有最终决定权,但涉及到推翻正式民选的国会通过的法律时,法庭也是非常恭敬的。

白宫也解释说,奥巴马的话被误解了。白宫新闻秘书卡尼说,奥巴马当时是特指,涉及到解决经济挑战的法律比如医保法时,法庭对国会表现出的传统的尊重。

霍尔德说,司法部相信医保改革将能承受得住宪法的审查。

新唐人记者 韦青一 综合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