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嫌潜逃遭疑纵放 法院称依法

【新唐人2012年4月5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黄进恭台北5日电)一名高姓男子因停车纠纷遭杀害身亡,杀人被告获法官交保后潜逃,至今下落不明。死者的父母今天由立委陪同举行记者会,泪控法官纵放杀人犯。法院说,法官依法裁定。

民进党立委蔡其昌、吴宜臻陪同死者父母高汉章、邓美樱举行记者会。邓美樱声泪俱下控诉法官纵放杀人犯,她说,家属是在出民事庭时,才知道刑事庭的法官把凶手交保,到二审开庭传不到被告,才知道被告弃保潜逃,质疑法官与被告间有不当的利益勾结。

蔡其昌、吴宜臻表示,民国99年3月,28岁的被害人因停车纠纷遭被告萧智远持刀杀害,萧一审被依杀人罪判刑15年后,台中地院合议庭法官张恩赐、廖慧如、杨万益却以被告无羁押必要,裁定新台币20万元交保,导致被告交保后弃保潜逃,被害人家属却一无所知。

具律师身份的立委吴宜臻说,被告曾因强盗等多项罪服刑8年,且又再犯杀人重罪,理应依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羁押,法官却让他交保,显有可议。为追究有无纵放,他们将声请个案评鉴,看能否透过把法官送请职务法庭惩戒,还被害家属公道。

台中地方法院行政庭长林三元表示,前总统陈水扁先前因涉贪遭羁押,大法官会议做出释宪,要求法官不得仅凭被告犯重罪做为羁押的唯一要件,必须另审酌有无逃亡或串证之虞。

林三元说,萧姓被告当时案发后40分钟即到警局自首,尽管他涉犯重罪也被判刑15年,但因法官没有足够证据显示被告有逃亡之虞,才裁定20万元交保。法官依法作出合理裁定,整起案件已由监察院着手调查,法官裁定交保是否有瑕疵就交由监察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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