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立委贿选案 曾文振求刑6年

【新唐人2012年3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李香君新北市16日电)板桥地检署侦办今年立委选举贿选案,查获新北市第7选区立委候选人曾文振涉嫌透过桩脚现金买票,今天侦查终结,依违反选罢法起诉曾文振、求刑6年。

检方查出,曾任台北县议员的曾文振,在竞选第8届新北市第7选区立委时,涉嫌伙同担任新北市议员的儿子曾焕嘉及多名竞选干部,透过里、邻长等桩脚以新台币20万元绑桩,以每票500元、餐会招待等方式向选民买票。

检方今天侦查终结,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将曾文振、竞选干部等5人起诉,并认为曾文振到案后矢口否认犯行、犯后态度不佳,将他具体求刑6年、褫夺公权3年。

检方去年间接获检举,经数月搜证,在大选前数天指挥调查局新北市调处等单位,出动160名干员兵分32路搜索曾文振竞选总部、里长服务处等地,并将曾文振等人约谈到案,讯后将曾文振声请羁押禁见获准;曾焕嘉则因拘提未到案遭到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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