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 不利在陆外籍人士

【新唐人2012年3月14日讯】(中央社台北14日电)人权组织日前警告,中国大陆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异见人士、外国商人在大陆遭秘密拘捕可能性将提高。

由于两岸尚未签署投资保障协议,大陆在有条件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后,大陆台商也和外国商人一样,面临秘密遭拘捕可能性提高的问题。

大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条件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未来除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罪”遭逮捕,都应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由于“危害国家安全”等的定义不明,且没有监督细则,让外界担心大陆安全单位可无限上纲、陷人入罪。

大陆网友“穆穆良朝”举例说:“公安受命抓钉子户主A,抓到后发现其弟B也是刺头(在此事很难搞定和对付的人),遂定性A危害国家安全,不通知家属,继续抓B,以求斩草除根。”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指,修正案的通过,大陆警方对于涉嫌恐怖活动、危害国家安全或“重大贿赂”的犯罪嫌疑人,将有权在正式拘留外,秘密羁押嫌疑人长达6个月。

人权观察组织研究员班魁林(Nicholas Bequelin)表示,修正案反映大陆安全机构权力不断上升,新法给予警方和国安部门在自行指定的地点羁押嫌疑人至多6个月的强大权力。

对于异见人士以及与大陆强大利益集团存在冲突的外国商人而言,具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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