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力建:社区不是政府的一条腿

【新唐人2012年3月13日讯】有人大代表反映,现在的社区挂了几十块牌子,很多牌子却形同虚设。有些地区如果把牌匾都挂出来,门外两堵墙都不够放。从卫生、工会、综治到团委、计生等等服务项目琳琅满目,似乎社区居委如同神奇的狗皮膏药包治百病。然而,除了上级直接下发的任务外,部分“冷门”服务对居民而言没有实际需求,反而会增加居委会工作人员不必要的付出,工作人员和居民均是怨声载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就表明,社区不是政府机关或派出机构。但因社区的职能定位不明确,让政府部门有漏洞可钻,而把原来应该是政府执行和处理的事务层层分摊直到社区,政府部门当起了“甩手掌柜”,社区成了政府的一条腿。各职能部门也纷纷跟风到社区挂牌、设点,社区的工作除财政部门工作外,基本覆盖了街道、机关各部门的所有工作,名副其实的“社区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社区设置初衷的居民服务作用随之弱化,每天都围着政府部门这个陀螺转。

可见,正是某些政府部门的懒政和庸政,打乱了政府与社区之间的行政与服务秩序。要知道,社区的基本职能首先是服务职能,服务体系包括福利和公益服务、文化服务、法律服务、卫生服务、教育服务、家政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等,它必须成为社区管理和建设的权利主体。政府部门作为“拿纳税人钱办事”的机构,有责任和义务做好分内工作而不是一味卸责。对社区而言,政府虽然是行政管理主体,但关系仅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政府有些工作需要社区协助的,应明确社区协助的范围和协助权限,通过民政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慎重决定行政任务的下达,社区职能外的、无力承担的工作,社区有权拒绝参与,确保社区主要精力放在服务居民上。比如,在残疾人、计生年审等方面,完全可以取消统一的层层审批方式,改为灵活处理,由街道办或政府职能部门直接负责,从而精简工作程序,方便居民办事。

文章来源:《一五一十部落》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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