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永敏:抛弃陈腐的党文化 弘扬普世文化观

【新唐人2012年3月9日讯】迄今为止,中国人仍然没有取得言论自由权,以言治罪的事还是在不断发生。与此同时,近年来,由于网络的迅猛发展,当局对自由言论已经防不胜防,加上社会矛盾迅速激化,当局也无力再对自由言论穷追猛打,这样,中国的言论自由度已经大大拓展。

这种情况下,中共党内极左派利用自由言论空间开始极力表现自我,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就出现了,那就是毛泽东的中共统治下的意识形态突然重新“行时”起来,并且展开了对邓小平话语的批判,与此同时,中国的政治反对派里,关于毛泽东的中共统治下的意识形态的争论也活跃起来。

对此,应该怎么看?首先,我们要肯定,毛氏意识形态摆脱了邓小平话语的镇压,客观上说是中国思想领域有了新的进步的表现,它使中共“一朝权在手,就垄断话语权”的思想控制格局得以消解,它使中国的意识形态生态往正常化方面迈进了一步。

共产党统治下的传统意识形态模式,是不管什么马克思主义原教旨的,谁夺取了最高统治权,谁的思想就“唯一正确”,换句话说,就像历史上的许多宗教一样,原教旨如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话语阐释权,谁当了教主掌握了阐释权,谁就是该宗教的唯一代表,谁就和该宗教的主神无异。

正因此,毛统治就“毛泽东思想战无不胜”,邓统治就“邓小平理论绝对正确”。

其结果,别的不说,至少使国家的思想理论界除了为统治观念做注脚外别无选择,永远也没有真正的思想交锋,更没有真正的思想创新。思想权属于最高领袖,理论界只是帮闲。

现在,言论空间的拓展使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开始了正面的思想交锋,姑且不论它们之间的对错是非,无论如何能够展开论战就使“唯一正确”成为了历史,而思想交锋的特点,则是“负负得正”,你揭我的短,我抠你的疮,大家都有问题,也就使当局的意识形态控制化为乌有。

与此同时,从人权角度说,不管我们多么反对这些曾经“定于一尊”的官方思想,在言论自由的时代,它们都有存在的权利,都可以自由争鸣。

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如今的世界在自由言论条件下已经走了很远,通过几百年的积淀,普世话语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在自由国度成长起来的一代又一代思想家已经绝对不会为任何“定于一尊”的陈词滥调蛊惑,早已造就了一种包容性、开放性、革命性的高度自由化的精神空间,对他们而言,对这种高度自由化的精神空间而言,任何“定于一尊”的意识形态都没有什么现实价值,而只有考古价值,或者说只有学术价值。

在这种情况下,从我们中国的政治异议人士来说,应该怎么看待重新活跃起来的毛氏极左派?愚意以为,要从几个方面说:第一,毛氏极左派在自由时代有它们存在的权利;第二,从根本上说,我们反对它们的基本观点;第三,以上两者的结果也就只是“我反对你的观点,但坚决维护你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但是,我虽然反对毛氏极左派的观点,也绝不和它辩论,因为它已经没有反对的价值。顺便说明,世界上到处是荒唐的或者我们认为不正确的观点,但其中绝大部分不值一驳,完全可以让其自生自灭,这也是良好的言论生态的必然状况。除此之外,这也和我们这个时代尚有大量关于言论自由的工作要做有关,作为中共党文化的典型,毛氏意识形态正是彻底剥夺中国人民言论自由权的罪魁祸首,这年头中国好歹有了一点言论自由,我们就来谈起毛氏意识形态和其在今天的余脉当代极左派的“合理内涵”,是否太过于自作多情甚至是犯贱?

任何被历史淘汰了的独裁思想,在一定的条件下都会沉渣泛起或者说死灰复燃,但是,这时的人民也像瘟疫余生一样有了免疫力,绝对不会再去上当,所以,面对毛氏意识形态以极左派的形式回光返照大可不必在意,因为只要言论空间在扩大,它们就绝不可能重新夺回“文革”时代的天堂。此外,就算它们对揭露目前的荒唐现实有所助益,我们也没必要赞许,因为言论自由条件下,人人都能看到听到认识到这些问题,哪需要借助它们?

在我看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等而下之的“三个代表”“五个不搞”都是中共党文化的表现,的确,它们有巨大的区别,在必要时我们应该将其一一区分清楚,绝不可以胡子眉毛一把抓,但是,站在弘扬建立在自由基础上的普世文化的角度看,它们无非是中共党文化的不同表现,无论其有多大区别,万变不离其宗:都是新时代的国教——统治人民的意识形态或者代用品。

作为“为万世开太平”的民主转型推动者,我们的历史任务,是为抛弃党文化打扫战场,为建立普世话语体系打好基础,怎么还能囿于党文化的意识形态、概念体系、逻辑结构?所以,毛氏极左派要和邓氏当权派去恶斗是他们的事,我们不时冷眼旁观一下可矣,不仅没有必要卷入,也没有必要去谈论它们的是非,更不宜再使用它们的那些陈词滥调,比如阶级斗争理论的概念体系,因为那种理论只能误导社会,那种概念只能把简单的现实问题弄得混乱不堪。

只有马群羊群鸭群是绝对平等的,一切社会化动物都会产生分层,社会越发达分层越多。当然,从人类来说,良好的现代社会也越来越扁平化。现代社会具有高度的自由,各个层级是自然形成的,是开放性的,也具有高度的流动性,此外,收入分配上尚具有良好的调节机制,所以,各个不同阶层的存在是客观事实,但一则是天然的需要,二则其成员是在不断升降变化的,三则虽有斗争,合作还是主流,其斗争也可以纳入规则——法治规范。

如果用中共代替汉朝“马上得天下”“儒学治天下”的“斗争哲学”“和谐哲学”来比喻,那么我们的任务倒是与其有形式上的共同点,那就是必须以斗争求得法治,在法治下求和谐。也就是说,对我们来说,阶级斗争学说是要不得的,我们主张社会各阶层在公正的规则下和衷共济。因此,在社会分析学说方面,我们绝不应该再使用中共的党文化概念——阶级斗争理论,而要采纳现代社会学成就,充分尊重社会学家和所有社会科学家的意见,在百家争鸣观念博弈思想交锋中创造全新的概念体系、逻辑体系、理论体系。当然,这种要求不仅存在于社会分析学说上,也存在于一切政治理论、哲学理论上,只有经济学说是例外,因为搞了市场经济,倒是基本“和国际接轨”了。

基于以上信念,我绝不参与对新毛派的讨论,绝不对当局的那些“理论”进行深究,更绝不再使用那些党文化概念。这些历史陈迹应该让民主时代的学者去探讨,应该让它们自行风化。

我们应该做的是:首先彻底争得言论自由权,其次是在自由言论大观园里展示自己不受党文化污染的自由言论,第三是尽可能的学习、移植世界上的自由文化并加以创化开新。我想,其中第三条我们普通的异议人士很难做什么工作,那主要是学者专家的事情,但其中第一条和第二条是我们应该做而且可以做到的!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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