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车险保障调高 3月上路

【新唐人2012年1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8日电)金管会调高强制汽车险责任保险的死亡保险金额,由新台币 160万元调高至200万元,并自3月1日上路。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调高强制汽车责任险的死亡保险金额,由现行每位受害人160万元调高到200万元,自3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级残障与死亡给付金额相同,其余残废则等比例增加。

金管会提醒,民众万一不幸发生车祸事故,受害人及家属或周边亲友要保持冷静,记得取得车祸相关资料,才能向产物保险公司申请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理赔,或向汽车交通事故特别补偿基金申请补偿金,以保障自身权益。

金管会表示,受害人发生车祸事故,应立即报警处理,警察机关获报后,会派员实施现场勘查,查访相关人证、搜查相关物证,帮助双方厘清责任。

金管会表示,依警政署规定,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除了当场取得当事人登记联单外,在事故现场处理完毕7天之后,可向处理相关单位申请核发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并在事故发生的30天后,申请《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表》,这些都是申请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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