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胜文枪击案枪手通过精神鉴定

【新唐人2012年1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李香君新北市18日电)板桥地方法院今天再次开庭审理国民党中央委员连胜文枪击案。为枪手林正伟做精神鉴定的医师证称,林的精神状况无异状;连的委任律师认为全案仍有疑点,盼重新为林测谎。

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之子连胜文,在民国99年11月26日参加五都市长选前之夜,遭绰号“马面”的林正伟枪击,同时造成1名参加造势晚会的民众无辜遭流弹击毙;板桥地检署侦办后,去年1月间依杀人等罪将林正伟起诉,并求处极刑。

法院传唤为“马面”做精神鉴定的亚东医院精神科医师冯榕作证;林正伟出庭时身穿淡蓝色夹克、戴黑框眼镜,身形较以往消瘦,开庭前不时和律师交头接耳,庭讯时则未表示意见,还不时闭目养神。

由于林正伟有毒品前科,且因有睡眠障碍长期在诊所求诊,辩护律师陈振玮询问医师,施用毒品是否会影响精神及脑部状况。

冯榕表示,曾施用第一、二级毒品的人,有部分会产生意识混乱现象,但“顶多3天至1周”,之后就恢复正常;而当初透过诊断性会谈、心理测验等方式为林做精神鉴定,结果“完全正常”;另外若脑部受创,智商也会有影响,林的智力测验结果显示,智商为中等水平、无异状。

冯榕指出,据林正伟先前在诊所的就医记录,从未出现妄想、幻听情形,医师也未曾开立抗精神病药物治疗。

连胜文委任律师则说,根据刑法第57条规定,犯罪动机是法院量刑的重要依据,但林正伟对犯罪动机、枪支来源交代不清,全案仍存有疑点,因此向法官声请要求调查局重新为被告测谎,让真相水落石出。

审判长谕知,两造声请调查证据,将待合议庭审酌后决定,庭末谕知,3月21日开庭言词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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