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庆洪案 21律师致信两高院吁司法公正

【新唐人2012年1月16日讯】(新唐人记者萧云综合报导)1月13日,黎庆洪案21名辩护律师联名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两高院)发出公开信,紧急反映贵阳及小河区两级司法机关的严重违法行为,要求司法公正。14日,此公开信被发布在网上。

21名辩护律师联名上书两高院

公开信中指出,此案存在极为严重的违法程式与行为。

公开信说,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此案小河区法院是无权受理的,由小河区法院来审理此案是违法管辖,法院应不予受理或转为由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受理。众辩护律师一致向小河区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并当庭提出多次异议,但法院不予理会,坚持违法审判。

公开信还指出,法院合议庭无视辩护律师合理异议及要求,将坚持异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等4名辩护人逐出法庭。之后,法庭不告知被告人有重新聘请律师的权利,也不给重新委托的辩护律师辩护准备期,完全置被告人委托辩护的权利于不顾。

信中还说,此案是本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实际上却违法限制旁听,大量媒体及律师助理、被告人亲友均被拒之门外,而法庭旁听席却空余一片。

众律师在信中表示,通过此案的证据及几天庭辩,已经确信此案是一个完全不能成立的涉黑案件。这样一个疑点重重的复杂、重大案件,贵阳中级法院竟将此案降格到基层法院管辖,无非是要避开贵州省高级法院的二审监督;变相不公开开庭,无非是要避开媒体之监督;抓捕近十名证人,无非是要吓阻证人作证,遮闭真相。其方式,明显违法;其用心,路人皆知!

大陆律师悲愤发声 民众热议此案

黎庆洪案案越来越引起大陆民众的关注。民众称这是史上最无耻的审判。众多律师因此案明显的司法不公、法官欠缺法律常识而纷纷在网上悲愤发声,同时,各地律师群起援助。

在网上发表《中国律师吹响揭露贵阳黎庆洪涉黑案真相的集结号》的律坛怪侠杨金柱律师在微博上称,经认真研究案卷和四天庭审,现将自己对该案的判断昭告天下:贵阳黎庆洪涉黑一案是一个完全丧失程式正义、并且在实体上完全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冤案!

陈有西律师也指出,黎庆洪案是个合法民企被黑打的典型冤案。同心会没有任何违法事实,相当于农村的为婚丧事互相帮助的“兄弟会”,无任何违法行为。一年后自行散伙。任何犯罪必须有犯罪后果和社会危害性。而同心会没有。

他说,我已经将贵阳案的所谓黑社会“罪行”公布,原样的检察院《起诉书》。全国的企业家、经营者、职工、保安,都去看看吧,对照一下,按这个公安局和检察院的标准,你们是不是也是黑社会?

李修蛟律师的微博则称,黎庆洪被抓后,花梨乡的街坊邻居自发形成一份“800人请愿书”,大约有80%的人签了名,“向司法机关联名担保黎庆洪不是黑社会”,贵阳市公安局的笔迹检验专家还对“请愿书”进行了鉴定。另外,包括花梨乡政府、开阳县民政局和开阳县人大常委会等部门都出具证明材料,认为黎庆洪不存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行为。

杨名跨律师表示,这是2012年的第一场雪,“雪冤”的雪。面对几近破产的司法公信,面对已近谷底的公民人权,面对退无可退的刑辩环境,中国律师的民间大救赎如此高调而又惨烈地来临。驱一来二补三,全国各地的律师同仁正绵延不绝的向贵阳进军。他悲愤的说,贵阳黑打案的滥权乱法,侵害人权,已至令人发指的地步。最高法最高检的大佬们,如此法治之隆冬,你们睡得可安稳?

网友林宝儿: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这是对这起诉书最好的描述… 一个曾经的企业家,曾经的人大代表,曾经的政协委员,尚且如此。对我等平头百姓,更是不敢想像了。

网友邱晓颖: 看罢港剧《天与地》后,觉得真正的年末大戏就是贵阳黎庆洪案了。很想知道,最后参与庭辩的律师数量会不会达到历史之最。

有民众对律师们说,感觉你们律师才是来贵阳打黑除恶的。我们就欢迎你们这样的律师。

据悉,在这黎庆洪案第二次起诉中,之前敲榨、诈骗黎庆洪家属几十万的二名员警也被抓,并居然被同案起诉,成为57个被告中的二个,变成了黎庆洪的唯一“黑社会保护伞”。而黎庆洪之前从来不认识这两个员警。

案件回放

(1)2010年3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黎庆洪案,17名被告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个罪名被处罚,黎庆洪被判19年。

(2)2010年7月12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贵阳中院重审;

(3)2010年8月16日,贵阳中院准许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4)撤回起诉后,贵阳市公安局未释放被告人,“重新立案侦察”,抓捕在原案二审中的多位证人,增列为黎庆洪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将17名被告升级为嫌疑人67名,使原案升级为特大涉黑案件,同时,还将多位被告人的亲属违法关押一年余。

(5)2011年8月26日,此案降格由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法院,被告人增至57人,罪名从8个增至27个;

(6)2012年1月9日,该案在小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本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实际上却违法限制旁听,大量媒体及律师助理、被告人亲友均被拒之门外,而法庭旁听席却空余一片。

(7)在1月9日、10日、11日、12日、13日的审理中,多名律师被法庭训诫,4名律师被法庭强制驱逐,致使1名律师当庭昏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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