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官对杀害黑人青年罪犯作出判决

【新唐人2012年1月5日讯】英国伦敦中央刑事法庭的一位法官星期三(1月4日)对18年前参与杀害黑人青年劳伦斯的两名罪犯作出判决,多布森和诺里斯分别被判处至少服刑15年2个月和14年3个月。

法官说,对他们的判决可能比人们预料的要轻,因为他们在犯罪时还是未成年人。

斯蒂芬的父亲纳维尔•劳伦斯(Neville Lawrence)在离开伦敦老贝利街的中央刑事法庭时表示欣慰。

“我最大的愿望之一就是让这些人认识到他们已经被发现,他们不是仅有的为我儿子的死负责的人。”

斯蒂芬的母亲朵琳•劳伦斯也对罪犯最终被绳之以法感到高兴。

1993年4月22日,18岁黑人青年劳伦斯在伦敦东南部的一个公共汽车站等汽车时受到种族仇恨攻击,被刀刺身亡。

由于警方在案发初期所犯的错误,过去18年始终没有人能够就这起谋杀案被定罪。

英国在1999年就这一案件所作的公开调查对警方办案失误的原因作了深层分析,对警方提出严厉批评,指责警方存在着“机构性种族主义”。

这次新的起诉是在技术手段提高的情况下重新研究当年犯罪现场物证之后而提出的,罪证专家在这两名罪犯的衣服上发现了经DNA测试属于劳伦斯的血迹、衣服纤维和头发,最终将他们定罪。

新唐人电视陈宇平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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