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副局长庭审爆黑幕 几万请客非秘密

【新唐人2011年12月30日讯】(新唐人记者常春综合报导)广东茂名市公安局前副局长李天福涉嫌贪污一案,28日在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时庭上大爆官场黑幕,李天福除了称用三万五万请领导吃饭是公开的秘密之外,对检方的买官卖官的指控也当庭翻供,辩解所涉公款均为请上级领导吃饭、送礼,并非落入他的口袋。

今年新年后,茂名市委书记罗萌国被刑拘,引发茂名官场大地震,此次案情被称重大系列腐败案,是“有组织犯罪”特征“一查一串、一端一窝”,牵出市公安局长倪俊雄和副局长李天福。此案涉案者包括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波及党政部门105个,市辖6个县的主要领导全部涉案。

审讯逼供当庭翻供 自曝官场黑幕

据《南方都市报》报导,12月28日,身着囚服的李天福拖着脚镣,走进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这是他今年2月26日被刑拘后第一次开庭。

《法国广播电台》报导,28日李天福在庭上当庭翻供,只承认自己行贿,并称贪污200多万元公款和受贿的“大部分指控不属实”,所套用公款均为请上级领导吃饭、送礼,非自己所得,而“平常拿个三万五万请领导吃饭是很正常的。这是公开的秘密”。

香港《明报》消息,李天福坚称“口供”是在经历4天3夜极度疲惫的审讯时所作。他说:“每年新年都用公款20万元、中秋节用10万元,随后以差旅费、餐饮费等名目报销,但这些钱都不是我自己花的,都是请上级领导吃饭、送礼用完的”,节日向领导送数万元是当地惯例,并指“这是公开的秘密。”在庭审中,3名证人也同时翻供,均称未行贿李天福,其中两人也表示,在审讯期间遭逼供,始随意写下行贿金额。

李天福在2002年至2009年任信宜和高州两市公安局局长,以及茂名市公安局副局长时,涉嫌犯下贪污公款、行贿、受贿等多项罪名,其总涉案金额高达800万元人民币左右。

2007年,李天福还利用担任信宜市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指示下属干警从信宜市公安局的两家下属公司——信宜市新隆摩托车驾驶培训公司和信宜市荣利机动车检测公司中,套取公款人民币30万元,供个人使用。事后,李天福自己提供或指示下属寻找发票将对应账目做平。截至案发,240万元公款被李天福用尽。

李天福利用手中的权力,多次向“进贡”的各行各业人员给予“方便”。信宜市驾驶员协会会长徐豆饼肆,为在代办驾驶证和行车证年审业务等方面获得李天福的关照,从2005年至2007年,徐豆饼肆分三次共送给李天福人民币130万元。李天福收受上述财物后,积极关照驾驶员协会的生意,为其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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