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光电 家户年省逾万元电费

【新唐人2011年11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淑媛台北19日电)看到美国前副总统高尔拍摄的“不愿意面对的真相”影片,台中市一栋透天厝屋主开始装设太阳光电系统,1天产生电能10.7度,1个月平均发电量321度,月省电费898元,年省逾万元。

一直积极推动再生能源发展的经济部能源局,首度公布这栋位于台中市的透天厝装设太阳光电系统成功案例,每年可以节省万元以上的电费支出,能源局说,如果屋主再配合实行节能省电的生活习惯,使用后多余的太阳能电力还可以回卖给电力公司,一举两得。

能源局说,台中透天厝主人林先生想要装设太阳光电系统的初衷,是因为看到美国前副总统高尔拍摄的环保影片“不愿面对的真相”,从影片中,林先生深刻体会到人类过度使用化石能源造成地球暖化的后果,决定依照绿建筑规范打造新房子,也决定装设太阳光电系统。

根据工业技术研究院分析申设者回报发电量统计资料,民国99年在台中市装置的太阳光电系统平均每瓩(kW)每日发电量可达3.42度,若以林先生的案例,装设的太阳光电系统容量为3.15瓩,且设计应用阳光能源的房子,因为减少市电使用,有效减少二氧化碳的产生。

同时,太阳能模板的隔热效果,有效减少室内冷气的耗用,让林先生一家1天可产生电能10.7度,平均1个月发电量321度。

能源局指出,以台电电价1度电能2.8元计算,林先生的节能透天厝每月可以节省电费898元,每年可省万元以上的电费支出,效益相当大。

根据经济部98年7月公布的“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将再生能源发展列入法律规范及保障;考量国际发展趋势、国土利用、国内土地资源有限等因素,现阶段以住宅所有权人于自有屋顶设置1瓩以上、不及10瓩容量太阳光电系统为优先鼓励对象,其他级距及类型太阳光电系统,则导入竞价机制,得标的发电系统,台电公司将以得标费率保证收购20年,盼藉由环境塑造,形成再生能源发电普及暨产业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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