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公民的呐喊

【新唐人2011年11月18日讯】控诉人李国柱,男,汉族,黑龙江省鸡西市人,身份证号码:230321195612010001X

我原在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哈达岗监狱(现黑龙江省鸡西监狱)工作多年,因检举揭发监狱领导腐败问题,受到残酷的打击和迫害。

事实如下

1.1998年,我因揭发黑龙江省鸡西市监狱大队长金作民利用造假账方式贪污公款问题,遭到以金作民为首的黑社会势利的欧打,我因公出国贸易旅差费二十七万余元不予核销。 (我在国外任公司的翻译工作。)

2.1999年4月份,我上访到省监狱管理局,鸡西监狱捏造诈骗公款6.3万元的罪名,对我抄家4万余元的财产,并捆绑我双手​​暴力欧打,逼迫我违心签字还款;鸡西市城子河区居民目击者多人。

3.2003年,我上访到黑龙江省司法厅,鸡西监狱金作民{任监狱工会主席}给我捏造四个罪名,以工会的名义辞退我的公职;同年3月份,我将鸡西监狱记检人员旭建刚{金作民同伙}编造假案的恶行反映到省司法厅,鸡西监狱旭建刚为首一伙得知后,又给我捏造了八个罪名,以哈达岗煤矿的名义开出我的公职。

4.2004年,我上访到北京国务院信访局,地方接访人员以解决问题为名,将我骗回原地,无理关押,对我劳动教养三年。

5.2008年,我刚到北京三天,没去信访部门填表,接访人员雇佣黑社会人员,深夜11点,在驻地,将我绑架押回原地,定为无理访,将我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

6.上访期间,我被非法关押多次​​,我上访13年,关押了10年多,残酷的现实告诉我,公民没有人权!

综上所述,黑龙江省的腐败官员,无情的剥夺了我一个普通公民的申诉权利,我有28件证据,证明我无过错的有效证据,各级政府无人管,谁人曾与评说!?从我的上访经历中,彰显出弱势群体中的百姓,越访罪越多,越访罪越大。基层腐败官员不敢面对当事人的指控,处心积虑的编造假案,残无人道的非法关押,不择手段的违法违宪剥夺人权!上层官员却以常规的思维贯式,维持确认下级官员片面的谎言结论,一错在错,严重的伤害了上访人的合法权益,导致人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激烈化,尖锐化的程度,令人触目惊心。

我现已妻离子散,身心漰溃,房无一间,地无一垄, 无经济来源,在北京过着流浪乞讨的悲惨生活。我的希望变成了失望,由失望又变成了绝望。我只能仰天长叹,无可奈何!

黑龙江省鸡西市公民:李国柱

201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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