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悦悦大讨论:冷漠之下 能否问心无愧

【新唐人2011年10月20日讯】佛山2岁的女童小悦悦先后被两辆车碾过,18名路人没有施予援手的事件引起广泛关注。10月18日,广东省政法委、社工委等十多个部门开展“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有人建议通过立法惩罚“见死不救”,对此,有人持谨慎态度。 (10月19日 人民网)

小悦悦事件对整个社会的触动是深刻的,即便没有广东多部门开展的大讨论,事实上整个社会的大讨论早已经展开。小悦悦事件绝不是一起偶然发生的个例,近些年一次又一次发生的冷漠事件的一次重演。

对于冷漠的讨论显然也不是第一次,每当这样的冷漠被摆在公众面前,总有这样一种论调被提及,那就是在“彭宇案”和“许云鹤案”的影响下,如今的社会大家都已经不再敢去做好人了,人们普遍开始感慨“好人难做”,似乎千百年来延续下来的“扶老携幼”的传统道德,在今天已经成了一件需要承担极大风险和心理负担的事情,甚至当卫生部发布《老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的时候“好人难做”的借口使这一公共卫生指南再次成为了调侃的对象。

面对几度重演的冷漠,我们有理由去反思,“不敢做好人”到底能不能成为人们冷漠的借口。一方面,“好人难做”的案例不是没有,但在今天,这个“彭宇案”负面效应似乎有些被片面夸大了。无理的受助者、故意的讹诈者并非全然没有,但举国上下究竟能有几人?无非就那么多则三五个的案例,但我们看到的却是,层出不穷的冷漠事件。

或许,有人会说,即便讹诈者再少那也是伤了好人的心,让好人在做好事使会有所忌惮,由此引申出的观点便是,对见义勇为者的制度保障不够。毋须讳言,当今在见义勇为的制度保障上确实还不够健全。但问题在于,这能够成为的冷漠的理由吗?难道因为制度保障不够,冷漠便是理所应当的吗?

这样的观点显然陷入了吊诡的制度迷信之中,制度确实会影响人的选择,但制度不是万能的,人们行善的理由不会是制度,而仅仅因为他们是人。人,本该天生具有怜悯、同情、不忍之心,当冷漠摆在我们眼前的时候,我们所该去直面的不该是那些冷冰冰的制度,而是活生生的人。

“好人难做”不该是冷漠的借口,若这样的借口能够成为冷漠者的挡箭牌,也就意味着整个社会正在开始失去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与关爱之心。更重要的是,即便“好人难做”真的能过作为挡箭牌,但在这种冷漠之下的社会成员是无法获得尊严的,也是不体面的。在这样的借口下,我们将共同生活在一个道德溃败的社会之中。你、我,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有机会成为这样一个围观者,也可能成为被围观的人,冷漠与否,真正能够影响我们选择的不该是好人是否难做,而是在冷漠之下,我们能否问心无愧、一夜安眠。

文章来源:《博客中国》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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