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主 马国将废内安法

【新唐人2011年9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孙天美吉隆坡15日专电)马来西亚总理纳吉(Najib Tun Razak)今晚宣布,将马国备受争议的包括“国家内安法”(Internal Security Act)等3项紧急法令。

马国1960年制定的国家内安法,形同中华民国“刑法第一百条”和“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的综合体,在这项法令下,只要警方怀疑民众意图危害国家安全,无须扣留令,也无须公开审讯,可扣留民众60天;并在内政部长授权下可再延扣2年;2年届满后,还可以2年为年限无限次延续扣留。

纳吉是在“马来西亚日”前夕的电视演说中做出上述宣布。马国“星报”(The Star)即时在官网上表示,纳吉的宣布是马国自1957年独立以来最巨大的国家法令改革。

纳吉强调,这项决定是因为政府为了适应1个成熟的、现代的和功能性的民主,也有意保护公共秩序、加强国民自由和维护种族和谐。

因此,他将向国会提案宣布止3项紧急法令,并制定其他2项新法案,以维护国家及民众安全不受颠覆国土、 恐怖主义和破坏公共秩序等预谋性暴力和犯罪行为破坏。

纳吉在2009年4月3日接任总理时,曾在就职演说中承诺,将检讨国家内安法。

马国国家内安法原本目的在对付共党游击队,但在马共威胁消除后,相关法令却没有取消,多年来一直被在野党垢病是政府用来做为消灭反对声音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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