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昌海:从“动车惨案”看中外不同 

【新唐人2011年8月1日讯】2011年7月23日晚上8点50分左右,两列车在温州发生追尾脱轨事故,造成严重伤亡。中国政府对事故的处理方式,引起了广大民众的不满和质疑。除了简单对比一下事故的发生几率,网民从9方面对中国和国外之间对相关事故的处理方式进行一番比较。

一、事故的发生几率:除德国1998年6月有高速列车行驶在改建线上发生事故外,各国高速铁路至今都未发生过重大行车事故,也没有因事故而引起人员伤亡。日本新干线更是1964年开业至今没发生过死亡事故。

而中国“京沪高铁”开通不到一个月就连续出现多次故障。2011年7月23日,在浙江温州发生列车追尾事故,造成数十人死亡,近200人受伤治疗——仅官方说法就有此数。

二、为应对事故最先出动的部门:在任何一个民主国家,发生此类事故,第一个行动的部门必定是救援部门,他们将最先得到指令并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进行救援。而在中国,第一个行动的部门却是宣传部门,作为党的喉舌,他们的任务是抢夺话语权,制造有利于特权阶层的舆论氛围。

三、事故的处理态度:在西方民主国家,面对此类事故,除了做好救援工作,就是详细分析事故原因,明确责任,深入反思,吸取经验教训,力争亡羊补牢。而在中国,政府除了草率、慌乱地处理事故外,更是不遗余力的封住媒体和老百姓的嘴巴,掩盖事故,推诿责任。

四、事故的救援安排:在西方民主国家,若有此类事故,出动的是训练有素的专业救援队伍,把握黄金时段,进行专业、扎实的救援工作。而在中国,则首先是领导作秀、瞎指挥,再则是出动对“忠诚可靠”的警察部队,缺专业救援人员。

五、事故伤亡情况的发布:在民主国家,事故伤亡情况必是如实公开,想捂也捂不住,因为体制是公开透明的,任何人都没有无故封锁消息的权力和理由。而在中国,事故状况遮遮掩掩,伤亡人数被列为高度机密,发布出来的伤亡人数往往是已经大幅减少的虚假数字。

六、事故证物的保护与追查:在民主国家,面对此类事故,除了极尽救援外,更是有力保护现场,为即将进行的调查提供有力保障,现场各类证据和遇难者遗体均得到妥善保护和处理。而在中国,竟做出迅速掩埋车厢的惊人之举,企图毁灭证据,部分遇难者遗体也可能随之深埋地底,未得到应有尊重。而按照事故调查惯例,事故实体是研究事故原因的第一手实证。

七、事故的媒体报道:在任何民主国家,若发生此类事故,各类媒体早就炸开了锅,各路人马奔赴现场获取第一手资料,事故报道迅速成为媒体头条。有了媒体的自由报道,人民大众了解事故真相,易如反掌。而在中国,各大媒体被所谓“中宣部”等部门严令噤声,如欲报道也仅能用所谓“新华社”通稿。独立的事故新闻报道想上头条更是痴人说梦,百姓被蒙在鼓里,有想知道情况的,也只能靠自己去找消息来源了。

八、事故的调查机构:在任何民主国家,发生此类事故,均有独立的专业机构来进行独立的调查,不受任何外力干扰。在中国,是发生事故的“铁道部”自己查自己!既是运动员又自当裁判员!而这就是为何那么快掩埋车厢的原因和理由。

九、事故的调查结果:在正常的国家,按常理,如此重大、严重的事故难以一时半刻迅速得出准确结论,必须经长时间调查才能得出结论。在中国则完全不同,事故是8点多发生,10点钟的时候“铁道部”就明确表示事故乃由雷击造成,居然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断定列车没有问题。

十、事故的处理方式与进度:在民主国家,若有此类事故,全力抢救生命、不放弃一丝可能有生命存活的可能,是第一要务,而后再认真调查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如2005年日本福知山线普通火车出轨事故,日本用了25天调查、55天才恢复运行。而在中国,7月23日发生此严重事故,7月24日事故路段就迅速恢复运行了!并且草率拆解和掩埋事故车厢!一切以商业运营的收益和经济发展的面子为第一考虑,草菅人命,不顾民众死活。

综上所述,在中国,集团利益、升官发财、发扬国威、维护政权正当性、为X献礼、对“世界第一、自主研发”的变态追求……比什么都重要,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政府而言,完全不值一提。这也难怪大家会有不满和质疑了。特权阶级以政治需要替代经济规律、极权独裁、官商利益永远高于民众利益,是中国大陆一切问题的根源。

在中国,几乎所有的数字都是神奇数字。这次和谐号事故死亡人数,开始是35人。只有到了有良心的媒体人揭露之后,事故死亡人数才不得不超过了35。35,一个神奇的数字:

1993年4月,辽宁省大石桥市列车与大客车相撞,35人死亡;1995年3月,辽宁省鞍山商场火灾,35人死亡;1995年11月,山东省40多个县(市)遭受暴风袭击,35人死亡;1996年6月,云南曲靖假酒案,35人死亡;1997年5月,深圳黄田机场空难,35人死亡(33旅客,2空勤);2001年8月,新疆一卧铺客车在新沙干渠桥坠入渠中,35人死亡;2003年7月,河北省辛集市烟花厂爆炸,35人死亡;2003年7月,山东省枣庄煤矿发生透水,35人死亡;2003年8月,贵州省三穗县滑坡,35人死亡;2003年2月,贵州六盘水瓦斯爆炸,35人死亡;2003年12月,辽宁铁岭烟花厂爆炸,35人死亡;2004年8月,山西临汾矿难,35人死亡;2005年3月,江西上饶境内高速公路发生爆炸,35人死亡;2005年12 月,河南新安煤矿透水,35人死亡;2006年4月,山西忻州爆炸,35人死亡;2006年7月,湖南省瑶岗仙钨矿矿区发生洪灾,35人死亡或失踪;2006年7月,广西台风,35人死亡;2007年4月,河南省平顶山煤矿爆炸,33人死亡;2007年7月,重庆暴雨,35人死亡;2007年7 月,山东暴雨,35人死亡;2007年10月,福建莆田火灾 34人死亡;2007年11月,贵州毕节瓦斯突出事故,35人死亡;2007年11月,湖北宜万铁路岩崩,35人死亡;2008年5月,一辆旅游客车在阿坝县遭遇滑坡,35人死亡;2008年5月,贵州洪灾,34人死亡;2008年6月,云南冰雹,34人死亡;2008年7月,河北蔚县煤矿爆炸,35人死亡;2008年8月,广西那读煤矿透水,34人死亡;2008年9月,山西襄汾矿难,34人死亡;2008年11月,云南泥石流,35人死亡;2009年 9月,河南平顶山矿难,35人死亡;2010年5月,辽宁阜新交通事故,33人死亡;2010年6月,福建广西四川洪灾致,35人死亡;2010年8月,甘肃天水陇南暴雨,34人死亡;2010年9月,广东洪水地质灾害,34人死亡;2010年9月,蜱虫叮咬致死,33人死亡;2011年6月,鄂湘暴雨,35人死亡;……

但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在美国。因为,美国“权利法案”第一条是:“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公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申冤的权利。”美国的权利法案第一修正案的关键就是:言论自由与真理完全无关。这就是为了保障任何人“假以真理的名义”来干涉公民的言论自由!

所以,在“温州动车惨案”后比照中外对事故不同处理的同时,网民风传如下精彩语录:

•“公开化是公民面对专制的利器,仅有的利器。”

•“任何一个人,如果不为正义而战,不为所谓的公平而战,他就是非正义和不公正的一部分,这毫无疑问。”

•“我每秒钟都受到威胁,因为我生活在一个非常危险性的国度里。”

•“为法西斯卖力的人死得比鸿毛还轻。这是法西斯他爹说的。”

•“如果绝望、麻木、放弃、不在意了,你变为了对手希望你成为的那部分。”

•“如果人们放弃注视和关心周围的人,永远没有公平和正义的一天,谁也不会自由。”

•“每天都有事情发生,每天都有拆迁,把人打死、打伤的,但是你们做了什么呢?只能是装着出本艺术杂志,搞搞艺术,回避问题。真正应该面对的是什么你们真的不知道么?”

•“中国人习惯了看着他人死去,只要是他人失踪、禁闭、死去,直到有一天这个他人就是自己。”

•“你如果希望了解你的祖国,你已经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

中国通过“温州动车惨案”向世界发出了强烈的信号:无论是执政当局,还是精英阶层,抑或是希望中国成为“国际社会负责任成员”的西方国家,都迫使各方不能再依靠幻想继续安抚自己。面对中国的现实,上述三方与其说胸有成算,还不如说都感到惶惑甚至惶恐。更可怕的是,中国若不再容许任何批评声音及反对者存在,那么这辆“中国动车”的翻车,将不可避免。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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