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7月24日讯】 控诉状
控诉人:刘桐林,男,1953年9月10日生,汉族,徐州太阳神工艺品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造公司)法人代表,住丰县工农北路29号,手机:13905228051
被控诉人:1、丰县顺河镇政府;2、丰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因当地政府滥用职权终止《转让经营协议书》利用洒宴将控诉人灌醉后让控诉人在他们设计好的材料清单上签字,内夹终止协议,压着不让看掀右下角,并说“这是材料清单快签字”对于这种欺骗行为,对这种卑鄙行为依法提起控诉。
请求事项:
一、请求依法查处丰县顺河镇政府违法侵占我徐州太阳神工艺品铸造有限公司的财产,兑现自己的承诺,并赔偿已确认签字的赔偿金额。
事实与理由:
一、公司来源:
我与下高级工程师张延新带领下岗职工在1997年多次全国乃侄广交会考查筹备工艺品铸造生产业务,研发、做了大量的摸具,前图很好。2000年8月经丰县顺河镇政府,党委优惠政策邀请控诉人到该镇办工厂,控诉人投资120余万元,将原旧巢丝厂改成翻砂铸造厂,一个多月后开始生产。因产品新颖,质量优异,深得广大客商和外商的欢迎。
二、阴谋设计
就在控诉人的生产效益不断上升的同时,顺河镇政府看效益好利润高眼红,就精心设计了一个圈套,让控诉人往里跳,目的就是终止《转让经营协议书》如此的行为严重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三、政府承诺
由于全国各地商家和外商的关注,不断有商户和公司前来投资其中有南京中华工艺品公司愿投资100万元,个体户刘永忠当顺河镇书记刘品军工办主任张桂月的面谈愿投资50万元,在这样一个有利生产发展的情形下,工办主任张桂月以顺河镇政府的身份,多次找控诉人商谈,要求控诉人让出该公司,张桂月利用控诉人为人心善的个性,骗控诉人说:“一台商看中你公司使用的厂址,准备投资一亿元建果汁厂,镇领导如果办不好此事要被亮黄牌降职、下台,这是政治任务”。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权位,致法律而不顾,用权压人,这不是有意践踏法律吗?经主管工业副镇长秦宪忠(现丰县信访副局长),主管工业张副书记、书记刘品军、工办主任张桂月的再三承诺:“党委政府要大招外商而违约,愿赔偿你公司的违约金。我们党委政府承诺你公司去广交会参展的费用及去几省外贸和厂家联系业务费、所送样品、签订合同不能履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降价处理财产损失,搬家费用等一切损失,都由顺河镇党委,政府赔偿。只要你公司让出厂址后,待处理完公司财产,看损失了多少,再按合同和让出前的承诺计算赔偿金额。你公司私有企业,做出了牺牲,我们顺河镇党委、政府赔偿你们一定就高不就低,决不叫你们吃亏。”硬让控诉人为顾全大局,按被控诉人的承诺让出厂址后,被控诉人却未兑现承诺,这不是明显在欺诈吗?按国家法律规定,带有欺诈行为的合同被视为无效合同。而被控诉人依丈自己的权位不顾法律尊严,以权代法在世界上是很少见的,他们的中心目的就是对抗中央发展经济的科学发展观。
综上所述:被控诉人欺诈控诉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逼迫控诉人破产,这就是当地政府,“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体现吗?因此,控诉人请求上级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有关规定依法查处被控诉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兑现承诺,政府的承诺代表党的利益,人民群众对党的信认。使控诉人早日享受党的温暖,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幸福。
此致
敬礼
控诉人:刘桐林
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
这是一例极典型的“执行难”!
编辑: 朱曼 来源: 江西政协新闻网 : 2010-02-23 09:57
这是一例极典型的“执行难”!刘桐林是一个普通百姓,就是徐州法院十年不依法执行造成最大的受害者,赢了官司,一个简单的执行案,徐州法院不作为,乱作为。法院不依法办事,他们昏吃官粮,得过且过,拖时间,办案不负责任。上级领导督办,他们就假汇报结案!利用人民给他门的权力办人情案!他们支持犯罪,不依法办事才造成恶果!办的冤案都成为社会上和犯罪份子的笑柄和口头禅!使百姓不相信法律!百姓仅相信国务院,中纪委,全国人大,最高检,最高法院。走头无路才北京上访!公检法政府派人截访与冤民都劳民伤财!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极坏影响。中央应该重事实彻察!只有依法办事才能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稳定的基石必须依法办事!否则是空话,不能拿法律当儿戏。要树立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力!不要追究法院法官过去的错误,这对纠正冤假错案不利,认识错误看表现,仅对今后法院不清查纠正冤假错案,不改正错误的,不依法办事的,执法不严者,严办!清除出法院永不录用。徐州就不会出现这么多的冤案!请看网搜百度,谷歌,徐州刘桐林
当事人提供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