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苏杭两名巨贪副市长被执行死刑

【新唐人2011年7月19日讯】据中共官方《新华网》引述最高人民法院7月19日消息报道称,浙江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以及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今天上午已经被执行死刑

报导指,许迈永贪贿和徇私舞弊总金额达2亿多元,姜人杰贪腐总额也超过1亿元人民币。

报道称,5月12日,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因受贿145亿余元,贪污5300万余元人民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退还有关公司土地出让金7100万余元,被宁波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另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声称,经审理查明,2001年上半年至2004年上半年间,姜人杰利用担任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城建、规划、房地产开发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他人保留已被确定取消的土地开发项目、进行土地所有权置换、介绍工程业务及结算工程费用等,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0857万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

中国最高法发言人孙军工周二说,许迈永、姜人杰案都是涉及城市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两人都曾担任主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主要犯罪行为都与土地审批有关。

他承认,中国房地产市场目前缺乏有效监督,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现象非常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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