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7月9日讯】(中央社华盛顿8日法新电)专家表示,若美国民主及共和两党8月2日前未达共识、提高举债上限,白宫可能搬出宪法中鲜为人知的一项条款,以避免走上毁灭性违约。
美国财政部长盖特纳(Timothy Geithner)和法律学者翻出具有143年历史的条款,指这是可避免债务违约方式。当初是为解决血腥南北战争后依然分歧的美国,才拟定出这项条款。
分析家表示,但诉诸于这方式,将引发国会和白宫谁有权控制联邦政府荷包的宪法危机。
美国债务于今年5月来到14.29兆美元上限。此后财政部采特别措施,政府才得以持续支付各项开销。
财政部说,除非8月2日前通过提高举债上限,否则愈来愈多的开支及偿债义务将被迫走上违约一途,恐连带危及全球金融体系,并产生灾难性连锁反应。
但若无迟迟无法打破僵局,美国总统奥巴马可不可以不理睬举债上限,继续借更多的钱?
有法律专家引用1868年通过的宪法第14修正案,认为奥巴马可以这么做。
第14修正案第4款明订,“美国法律批准的公共债务合法性,不容质疑”。
乔治华盛顿大学(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法学院教授布坎南(Neil Buchanan)表示,这代表政府付款义务不得因某些“任意限制”而取消。
布坎南昨天在专栏指出:“若国会制定法律、设有公共义务,就必须履行这些义务。”
进一步来说,有些人建议,这条法律或许使得“举债上限”本身就违宪。
本周推特(Twitter)镇民大会中,有人跟美国总统奥巴马提出相关问题。曾任法学教授的奥巴马强调,国会必须达成协议。
“我不认为应该搬出宪法问题。国会有责任确保我们会支付自己的债务。”(译者:中央社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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