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北京经租户讨房纪实之一

【新唐人2011年5月26日讯】每周四是北京市建委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以下简称:落私办)接待经租户的日子。我们十八位特困北京经租户从地铁五棵松站,徒步近半小时才寻到落私办的门前。比起几百米外豪华气派的市建委办公楼,落私办实在寒酸,而且极不显眼,由于紧邻个发廊,一不留神就容易错过!

通过款式跟发廊一样的玻璃门,我们上到二楼接待大厅,里面坐满了上访经租户,大约有近百人,只听他们齐声高喊:落私办 XY!

我为讨要经租房一事已经上访十年,我们这次简单提三个问题:1,市建委于本年1月19日答复经租户说:’对符合改造的私房主及其合法继承人要求撤销或推翻改造的诉求,依法不予支持。’请问:依据的是哪部法律?2,据媒体报导,某全国政协委员(已故著名作家之子)外公家的经租房在2005年已经发还。请问:发还经租房为什么不能一视同仁,人为制造不平等属于依法行政吗?3,本市对于在1958年没按人口留够自住房的经租户,依法给予补留,这本是一个善举。然而,由于落私办伙同房管中心与民争利,坚持超低价货币补偿,声称100年不变,终于将善举变成了恶政!请问:在当下的北京,七,八每平米的补偿价去哪里购房,买肉蛋都快不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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