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5月26日訊】每週四是北京市建委落實私房政策辦公室(以下簡稱:落私辦)接待經租戶的日子。我們十八位特困北京經租戶從地鐵五棵松站,徒步近半小時才尋到落私辦的門前。比起幾百米外豪華氣派的市建委辦公樓,落私辦實在寒酸,而且極不顯眼,由於緊鄰個髮廊,一不留神就容易錯過!
通過款式跟髮廊一樣的玻璃門,我們上到二樓接待大廳,裡面坐滿了上訪經租戶,大約有近百人,只聽他們齊聲高喊:落私辦 XY!
我為討要經租房一事已經上訪十年,我們這次簡單提三個問題:1,市建委於本年1月19日答复經租戶說:’對符合改造的私房主及其合法繼承人要求撤銷或推翻改造的訴求,依法不予支持。’請問:依據的是哪部法律?2,據媒體報導,某全國政協委員(已故著名作家之子)外公家的經租房在2005年已經發還。請問:發還經租房為什麼不能一視同仁,人為製造不平等屬於依法行政嗎?3,本市對於在1958年沒按人口留夠自住房的經租戶,依法給予補留,這本是一個善舉。然而,由於落私辦夥同房管中心與民爭利,堅持超低價貨幣補償,聲稱100年不變,終於將善舉變成了惡政!請問:在當下的北京,七,八每平米的補償價去哪裡購房,買肉蛋都快不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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