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求江国庆不起诉 立委不满

【新唐人2011年5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25日电)台北地检署昨天认定士兵江国庆15年前遭军方刑求错杀,多名立委今天不满刑求江国庆的军官因超过追诉期,获不起诉处分,怒指无法接受。

江国庆15年前因空军作战司令部女童奸杀案遭军方枪决,全案重启调查后,台北地检署昨天认定江国庆遭军方刑求错杀,奸杀女童的真凶为许荣洲。但当年刑求江国庆的军官,都因超过追诉期予以不起诉处分。

司法院上午到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报告时,多名立委不满刑求江国庆的军官不须负法律责任,怒指无法接受。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邱毅说,军方的反情报队扮演司法警察角色,逼供江国庆,若让前国防部长陈肇敏等人逃过法律制裁,无法将他们绳之于法,将会下6月雪。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黄伟哲说,江国庆家属当年无论跟国防部或司法院、法务部等机关陈情,都被打回票,事隔多年重启调查,检方才说超过追诉期,质疑制度杀人,且社会大众无法接受。

国民党立委曹尔忠说,他认为许荣洲即使起诉,未来要成罪也很难,希望法院别让许荣洲变成第2个江国庆。

民进党立委涂醒哲则说,陈肇敏在江国庆下跪时,安慰江“男子汉大丈夫知错能改,即还有救”,涂醒哲也劝司法检调单位大丈夫知错能改。

至于江国庆家属未来声请冤狱赔偿可获赔多少金额?司法院秘书长林锦芳说,根据冤赔法目前规定,死刑执行的冤赔,按照受刑人执行死刑当年度的国人平均余命计算,1天可赔偿新台币1000元到3000元,最低总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最高则可获赔3000万元。

民进党立委黄淑英说,死刑执行冤赔1天只赔1000元到3000元,多关一天却可获赔3000元到5000元,质疑多关一天比多死一天的赔偿金高。林锦芳回应,若认为有争议,可再研议如何修正法条,以符合社会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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