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通过利台决议 意义大

【新唐人2011年5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曹宇帆布鲁塞尔11日专电)欧洲议会通过决议,支持台欧洽签经济合作协议,并重申支持台湾以观察员身份加入世界卫生组织(WHO)等重要国际组织。驻欧盟兼驻比利时代表林永乐表示,意义重大。

欧洲议会无异议通过攸关台湾重大外交利益的决议,林永乐答复记者询问时指出,欧洲议会(EuropeanParliament)曾于去年3月通过强烈支持台湾参与国际组织的决议案,如今又通过里斯本条约生效后,第一份针对“欧盟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的决议案,别具特殊意义。

他说,欧盟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是规范欧盟对世界各国与地区执行外交政策的指导方针,欧洲议会针对这项政策决议案进行辩论、表决时,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艾希顿(Catherine Ashton)更是全程参与。

林永乐表示,亚洲有很多国家,并非每个国家都有机会列入攸关欧盟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的决议文中,显见欧洲议会对台湾的友好与支持,且欧洲议会有监督欧盟执行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的权责,意味着往后欧盟执行及推动对外政策时,必须更重视决议文内容。

他说,如此对于台湾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将是一大助益及利多。

欧盟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the Common Foreignand Security Policy)是欧盟执行对外政策的指导纲领。

相当于“欧盟宪法条约”(The Treaty of EUConstitution)简化版的里斯本条约(The Treaty ofLisbon)生效后,赋予欧洲议会可监督这项政策的权力。

欧洲议会今天召开全会,就欧洲议会外交委员会提出的“欧盟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主要面向及基本选择决议案”(Resolution on the main aspects and basicchoices of the Common Foreign and SecurityPolicy,CFSP),展开辩论并表决。

其中有关台湾的第76项决议文,“欢迎台海两岸对促成签署15项协议所采取的行动,包括2010年6月签订的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及智慧财产权协议”。

决议文指出,欧洲议会强烈支持台欧加强经济关系并签署台欧经济合作协议,并重申支持台湾以观察员身份有意义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纲要公约(UNFCCC)、世界卫生组织(WHO)及国际民航组织(ICAO)等国际组织。

驻比利时兼驻欧盟代表处官员表示,针对欧盟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的决议文,纳入两岸之间的重要突破,显见国际社会肯定台湾推动活路与务实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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