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窃案 琳赛入狱5小时后交保

【新唐人2011年4月24日讯】(中央社洛杉矶23日法新电)法院官员今天表示,麻烦不断的美国女星琳赛罗涵(Lindsay Lohan)在监狱待不到5个小时,就以7万5000美元交保。

  24岁的琳赛罗涵因为违反缓刑规定,昨晚遭法院判入监服刑120天,并在洛杉矶郡太平间和女子中心从事社区服务。

洛杉矶郡高等法院法官索纳(Stephanie Sautner)裁定,琳赛因涉嫌在住家附近的珠宝店窃取价值2500美元的项链,违反她2007年毒品酒驾案的缓刑规定。

琳赛主演的迪士尼电影“天生一对”(The Parent Trap)和“辣妈辣妹”(Freaky Friday)大卖后,一度是前途看好的童星。现在她演艺生涯走下坡,这已是她第4度入狱

琳赛下午5时左右被带往洛杉矶女子拘留中心时,再度穿上橘黄色囚服。

警方发言人表示,琳赛缴交7万5000美元保释金后几小时就被释放了。(译者:中央社周永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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