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新定义5项 每周汇报2次

【新唐人2010年12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思宇台北27日电)教育部长吴清基今天表示,重新定义霸凌,变为5要项;教育部也比照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SARS),学校每周一、四汇报,并联合检警调,共同打击校园霸凌。

教育部今天再度邀集各县市政府教育局(处)长及全国国民中学校长约750人,在新北市政府多功能集会堂,召开“校园霸凌防制会议”,由吴清基主持。

吴清基致词时表示,校园霸凌定义现为“具有欺负他人之行为”、“具有故意伤害之意图”、“造成生理或心理上之伤害”、“两造势力(地位)不对等”、“其他经校园霸凌因应小组讨论后认定者”5项。

吴清基说,比照抗SARS、抗H1N1新型流感,每周一、四下午通报校园霸凌;面对校园霸凌,将动员检警调,共同打击校园霸凌。

吴清基表示,学校把问题处理好,不会影响校誉;如果不会通报,就是学校缺失,老师、行政人员藏匿24小时不通报,要连带处分。

吴清基告诉校长们,“我都不怕冲第1线,你们要做我后盾”,共同打击校园霸凌。

教育部次长陈益兴表示,修改霸凌定义要符合社会的期待,让防制霸凌处理更即时、有效;他还说,校园霸凌事件采从宽认定,对于疑似个案,一定积极处理。

教育部军训处长王福林表示,反霸凌案件申诉最多集中在晚上9时到11时,不少学生在学校不敢讲自己被霸凌,呼吁老师把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给学生和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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