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馆制发护照不适用赴加免签

【新唐人2010年12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刘坤原华盛顿21日专电)中华民国驻美代表处今天发布新闻指出,加拿大给予中华民国国民免签证待遇,仅适用于外交部在台北核发且载有身份证字号的普通护照,驻外各馆处制发的护照不适用。

  代表处说,最近有很多侨胞询问,持外馆制发的护照,可否免签进入加拿大。据加拿大移民部及加拿大驻台北贸易办事处说明,目前加国给予中华民国国民免签待遇,仅适用于中华民国外交部在台北核发,且载有身份证字号的中华民国普通护照。

  代表处说,由于年节将近,旅美侨胞如有意赴加拿大旅游,宜先确定所持护照是否符合要求,如持外馆核发的护照,仍须先向加拿大大使馆办理签证。侨胞如有疑问可电询代表处。代表处电话是202-895-1814或202-895-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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