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示威被告判无罪 冲击中联办特权

【新唐人2010年12月22日讯】香港支联会六名成员去年圣诞节到中联办抗议,其后被政府控告非法集结。星期一,法院裁定他们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认为中联办就如政府部门,公众有权自由进出。支联会赞扬判决冲击了中联办的特权,对保障市民的人权自由意义重大。

湾仔区域法院裁判官阮伟明在判决中指出,6名被控非法集结的人士无意进入中联办的办公大楼,亦无法证明事件会引起其他社会人士不安,所以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特别指出,案中的疑点是未能界定中联办办公大楼是公众地方还是私人地方,他认为中联办等同其他政府部门,因此公众有权自由进出,不用事先批准。支联会副主席李卓人对判决表示欢迎,认为对公众到中联办示威意义重大。

香港支联会副主席李卓人:我想今次法庭很清楚的讲,就算是中联办门庭里面都是公众地方,香港做为中国公民都是有权在那里示威,任何阻挠是违反基本法和人权法。

李卓人不排除日后警方仍会阻挠示威抗议,当局会再找借口进行政治检控。

香港支联会副主席李卓人:因为政治检控就不是从法律观点去看出发,而是从政治的观点出发,而是中联办向港府施加很大的压力。我们担心就算今次有这个裁决,警方仍然将中联办变成特区中的特区,这方面我们会和法律界商量如何追究,希望可以开放中联办给香港人有表达的自由。

支联会将在12月25日继续前往中联办抗议,要求当局立即释放良心犯和维权人士。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香港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