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高粱闹出人命 5学生遭诉

【新唐人2010年11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李锡璋台中市11日电)民国97年间,台中市1名大学女生为了新台币600元代价,猛灌0.5公升金门高粱酒,导致酒精中毒死亡。5名起哄又未相救的男子,因是金门人,被检察官认定涉嫌过失致死而起诉。

据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调查,5名到中部地区求学的金门籍学生,97年11月间,一同与1名赖姓女大学生聚会,其中1人携带1瓶0.75公升装酒精浓度58度的金门高粱酒。在聚会中,5人共同起哄,以600元代价要赖姓女大学生一口气喝完高粱酒,女大学生竟然也应允喝酒。

当女大学生喝到2/3瓶时,突然脸色发白、头晕、站立不稳,但仍有意识。5名男子察觉有异,同意交付600元,劝阻女大学生继续饮酒,并送女大学生返回宿舍,但并未通知宿舍辅导人员等人注意女大学生的状况。

女大学生在寝室趴睡在书桌,因酒精中毒导致呼吸衰竭而死亡,室友见状报警,女大学生的母亲也提出控告。

检察官调查后,认定5名男子受有良好高等教育,且都出身金门,应熟知金门高粱酒的高酒精浓度性质,竟对平日不常饮酒的女大学生提出一口气喝完1瓶高粱酒的要求与玩笑,事后又未加照料,也未透过管道通知他人注意女大学生的身体状况,显然有过失致死犯行,今天侦查终结,将5人一并提起公诉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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