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歧视法轮功案”听证会起波折

【新唐人2010年11月10日讯】继联邦法院于今年8月判决司法部起诉法拉盛十里香菜馆业主肖荣武歧视法轮功学员成立后,11月9日,纽约州人权署就歧视案的裁决执行情况举行听证。听证会上,被告说他不是肖荣武,也不是菜馆业主。听证后,法官决定维持原判,并决定向署长递交建议书,十里香菜馆可能面临被查封。来看报导。

2008年6月1日穿着印有中英文“法轮大法好”和“真善忍”的T恤衫的三位法轮功学员被法拉盛“十里香菜馆”告知“不服务法轮功”而逐出门外。之后纽约州人权署受理三位受害人的投诉,于2009年10月裁决该餐馆业主Rongwu Xiao违反了纽约州人权法,并赔偿三位受害人各7千美元,要求被告自裁决书发出的60天内交纳罚款、设立反歧视培训、在“顾客和职员容易看到的地方”张贴人权署的布告。

然而,三位受害人在裁决一年零两个月后仍未收到赔款,人权署于11月9日传召被告和原告听证。原告孙女士透露,作为被告出席听证的男子说,并无Rongwu Xiao这个人,称自己是在餐馆工作了四年的经理,叫Xiao Long Hu(音译),但他承认曾在联邦司法部判决书上以“业主肖荣武”的身份签字。

十里香菜馆歧视法轮功案原告孙女士:“他说签字是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其实是在法庭上在法官面前在律师面前签的字,他可以说他不知道。人权署的律师说,他在那边承认,现在反悔,那么他以前的证状可能就是伪证。”

孙女士说,2010年8月18日,美国联邦法庭判决司法部对对十里香菜馆及业主Rongwu Xiao的起诉案成立,被告也承认司法部的多项指控。这样看来,出席听证的男子的话漏洞百出。

听证后,纽约州人权署法官已决定向署长递交建议书,法庭将强制该餐馆缴纳罚款,十里香菜馆可能面临被查封的命运。

新唐人记者朱峰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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