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炜臻金融欺诈案预审前会议

【新唐人2010年10月28日讯】华裔投资顾问唐炜臻涉嫌数千万金融欺诈的案件,今天在多伦多旧市政大楼再次进行了预审前会议,但并没有实质性进展。控辩双方商定下次会面的时间是11月17日。

大陆移民唐炜臻因为涉嫌“旁氏诈骗”,从2009年3月底被安省证监会禁止证券交易,而后被证监会提起12项准刑事指控。同时,唐炜臻也受到多伦多警察局的调查,被要求在特定时间向警方报到。但唐炜臻去年底擅自去中国集资,逾期不报到而今年1月被多伦多警方通缉。在回多伦多自首后,唐炜臻被警方以诈骗罪提起刑事诉讼。

期间,由于唐炜臻更换律师,案子的审理被拖延。目前,华裔律师王海云及一名西人律师分别代理唐炜臻与证监会及警察局的案子。如果辩护方在明年2月14日前没有新的要求,法庭将就多伦多警察局控告唐炜臻欺诈罪的刑事案件开始调查听证(Preliminary Hearing),预计需要2个月时间。

唐炜臻涉嫌从美国、加拿大及大陆的上百名华裔投资人那里骗取3千万到6千万加元的资金,多数投资人血本无归。唐炜臻和他的几家美国公司在去年已经被美国地方法院及证券交易委员会禁止在美国从事任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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