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特赦谴责中共对四川维权人士判刑

【新唐人2010年9月30日讯】9月29号,国际特赦谴责中共法院对10位四川和平抗议人士进行定罪,并呼吁中共立即释放他们。

四川乐山法院28日对十名四川维权人士进行宣判,包括黄晓敏、鲍俊生、刘继伟、杨久荣、陆大春等,被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分别判处一年管制至三年有期徒刑。

乐山市中区法院借口 “链子门”事件,在28号做出了宣判,对鲍俊生判三年有期徒刑,曾理和黄晓敏被判两年半,徐崇丽被判一年管制,刘继伟解除拘押,曾荣康、幸清贤、严文汉、陆大春都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所谓的“链子门”案件,是当局说有多名被告在2009年2月23日上午9时许,为了各自的原因上访,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外,用铁链将手锁住,呼喊口号,抗议法院司法不公。此事件发生后,包括黄晓敏在内的10余人被捕。

他们中六人表示被拘押其间,受到了当局的酷刑折磨,包括剥夺睡眠,坐老虎凳等。

维权人士的律师表示,当局不允许他们提供证据为他们的当事人辩护,并指审讯不公平,定罪的呈词也矛盾百出。

国际特赦亚太部负责人指判决再次让世人置疑中共当局对人权的承诺,人们本来就是和平示威来争取司法公正,却被当局以此定罪,错上加错的对维权人士判刑,该负责人强烈呼吁中共当局无罪释放这些无辜的民众。

希望之声记者方丹编译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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