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正式通过泛欧金融监管法案

【新唐人2010年9月23日讯】(中央社布鲁塞尔22日法新电)正当恐惧再度重返,担心爱尔兰像希腊一样也面临破产之际,欧洲今天正式通过里程碑式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将重整全欧金融产业。

欧洲议会扫除最后的政治障碍,也象征着2009年2月以来的激烈谈判终告结束;当时美国金融崩溃引发了全球自1930年代以来最严重的经济衰退。

经过伦敦金融城(City of London)和布鲁塞尔之间连续数月的激辩论战,欧洲联盟27个成员国的财政部长,于本月7日通过了泛欧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后,欧洲议会所在地斯特拉斯堡(Strasbourg)的议员们,也在今天送上了他们的祝福。

议长布杰克 (Jerzy Buzek)表示,这项新的立法将建立一个监管体制,“不但会叫,也会咬”。

简单扼要的说,根据这套法案将成立4个新的泛欧监管机构,并在最终料将接管金融产业最棘手项目的监管权力,监管层面广泛,从英国大街银行(又称零售银行)到为扳倒华尔街若干知名大户负责的高风险群。

这套机制将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其中新成立并具有政治关键作用的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uropeanSystemic Risk Board),将由在法兰克福的欧洲中央银行总裁出任第一任5年的委员会主席一职。

委员会将负责在危害出现之前,及早防范不利欧洲大陆经济福祉的威胁。

根据法案,新成立的3个特定监管局,主要是银行业、保险业和债券交易——分别设在伦敦、法兰克福和巴黎——将取得监督权力,下令其他国家机构或公司改变它们的商业行为。

在此同时,爱尔兰虽在昨天成功发售公债,但仍处于市场密切观察和关切。由于背负拯救银行的成本过于庞大,爱尔兰可能需要欧盟和国际货币基金设立的机制协助。但爱尔兰官员已强烈否认正在考虑要求外界的援助。(译者:中央社郭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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