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偷渡案 梁柏薰24日入监

【新唐人2010年8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22日电)前新偕中建设负责人梁柏薰因协助前中兴银总经理王宣仁偷渡,台湾高等法院6月间判处10月徒刑确定。台北地检署日前通知梁柏薰须于24日上午10时到北检报到,将发监执行。

王宣仁因中兴银案被判刑定谳,梁柏薰于民国96年间劝王宣仁前往上海,担任他所经营的杨铁公司总经理,并透过前立委蔡豪等人的安排,让王宣仁偷渡到中国大陆。高院于6月29日判处梁柏薰10月徒刑确定。

梁柏薰在判决确定后,爆料高院承审法官陈荣和透过赖姓律师向他索贿新台币300万元,并指涉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于92年间出面“乔”他另一件官司时,曾在台北市“北海渔村”餐厅招待多名司法高层及军、警官员。

特侦组于8月上旬分案侦办,承办检察官郭永发已两度传唤梁柏薰说明。

检方指出,尽管梁柏薰指涉判决另有隐情,但由于案件已判决确定,北检执行科在收到高院判决书及相关卷证后,仍依正常程序要求梁柏薰于24日报到,发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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