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6月24日讯】周三,多伦多恐怖组织“多伦多18”的最后两名成员,因为知情并参与恐怖集团而被定罪。
29岁的史蒂芬-昌德,25岁的阿萨德-安萨里,被安大略省高级法院宣判有罪,因为他们在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恐怖集团,因而将面临最高10年的徒刑。昌德的罪名还包括欺诈银行和为恐怖组织贷款。他可能面临无期徒刑。
昌德和安萨里是加拿大第一批被陪审团,而不是被法官裁决为恐怖份子罪名的。
政府指出,这些恐怖份子曾讨论过,在加拿大可能攻击的目标,包括核电站和议会等等。2006年夏天,多伦多警方一举捕获了这18名恐怖份子,成了当时世界各地的头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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